1995年9月7日23:10-23:30
坤哥翻了翻白眼,不再说话了,别说自己根本就没看到狙击手的位置,就算看到了,隔着几十米一枪击毙,他也没这个本事。在狙击手的枪口之下,机会只有这一瞬间,错过了可就不会再有了。两相权衡之下,这个险,还真得自己去冒。
“看到前面的办公楼了吧?”老鹰指了指前方那座孤零零的二层小楼。“五十米,八秒钟跑得到吗?”
坤哥看着通往小楼的小广场,阿强的尸体躺在地上,鲜血已经像小溪在地面上一样四处流淌,旁边的苏珊如同一摊烂泥抱头痛哭,他们身后,就是小楼的大门,从自己的藏身之处冲过去,最多也就是五十米,八秒钟,非得要了自己的亲命不可。拼吧,大不了一死而已。
“听我的号令,我数到三,你就跑。”坤哥底气不足的样子尽在老鹰眼底,不过坤哥能不能活着跑到目的地,并不是老鹰能考虑的问题,战场就是这样,你能不能活下来,首先取决于自己。
“一,二,三。”
如同奥运赛场上百米运动员听到发令枪声一般,坤哥像兔子一样窜了出去,不过这只兔子,肚子大腿短,看起来像是一只怀有身孕的母兔子。
活了三十多年,坤哥头一次痛恨自己为什么只生了两条腿,痛恨自己为什么从没动过减肥的念头,五十米的距离,简直像万里长征一样长,本来只是“滴答”即逝的一秒钟,显得比一年还要漫长。坤哥觉得自己简直就是一只蜗牛,在地上缓慢的爬行着,等着狙击步枪的子弹把自己连壳带肉打个粉碎。
一声闷响拖着悠长的尾音在坤哥耳畔响起,我的天啊,作为一个靶子听射手开火,原来是一件如此煎熬的事儿。数十米开外的狙击步枪枪声,清楚的就像是在自己耳边响起,高速飞行的弹头破空而来,似乎能将周围的空气点燃,一道热浪贴着坤哥的后脑勺飞过,第一发狙击步枪子弹和坤哥的胖脑袋差之毫厘,酷暑的骄阳之下,坤哥清楚的感到从地狱门口吹来的阴森寒风。
第一枪算是躲过去了,接下来还能有这么好的运气吗?坤哥的脑子一片空白,除了拼命跑,他没有别的选择。
又是一声枪响,不,这次是两声,紧紧连着的两声,妈的,兔崽子的火力越来越猛了,那又能怎样,除了跑,自己还能干什么?肺已经快要炸开,每一次吸入呼出都带来热辣辣的疼痛,两脚像灌了铅一样越来越重,坚持,再坚持一下吧,小楼越来越近了……
脚下忽然一滑,心中一沉,完了,踩到了阿强四处流淌的鲜血,沉重的双脚失去了平衡,身体在惯性作用下继续向前,整个人变成了皮球,翻滚着飞了出去,拍在地上,继续翻滚。这下完了,除了被击毙在狙击步枪之下,自己不可能有第二个下场了。
翻滚终于停止了,坤哥绝望的闭上眼睛,等着断命的那一声枪响,时间缓缓流逝,短短几秒钟就像过了几个世纪,码头上依然一片寂静,预料中的枪声没有响起。缓缓睁开禁闭的双眼四下看看,码头上除了阿强和苏珊,没有别的人影,本来跟在自己身后的老鹰,已经不见了踪影。
我去,这是见了鬼了。不过不管是什么鬼,至少自己现在还没有变成鬼,机会稍纵即逝,一旦抓不住,就该成了冤死鬼了。办公楼门已经近在咫尺,坤哥顾不得浑身酸痛,翻滚着球一样的身躯,从门口滚了进去。
这下安全了,靠在墙壁上,坤哥张大了嘴,拼了命的往肺里吸着气,方才一番折腾,差点儿把肺搞炸了。置身楼外的广场,自己就像秃子头上的虱子,现在钻到办公楼门洞里了,就好像秃子戴上了假发,把自己这只虱子遮挡的严严实实。
心脏还是像要爆裂一般重重敲击着胸腔,不过既然有了安全的感觉,就可以仔细观察四周了,视线投向对面的游艇泊位,左手第五艘游艇,没错,那个小孩儿说的就是那艘游艇,从门口的位置看过去,比从集装箱之间的缝隙看得清楚多了。
摸出口袋里的小望远镜,透过望远镜看去,游艇白色的船首多了一抹刺眼的红色,一个人影一动不动趴在船头,不对,不是人影,而是尸体,没错,就是那个狙击手,怪不得自己没有丧命,原来狙击手已经被干掉了。脑子一下子清醒下来,对啊,第二次听到的两声枪响,是手枪的连击,现在回忆起来,是Glock的枪声。在苏珊家别墅门口杀掉那三个保镖之后,老鹰拿走了他们身上的Glock,这小子还真是有一套,居然真的做到了一枪毙命,自己这条老命能留到现在,还真的谢谢他。不过,话说回来了,那小子现在跑到哪儿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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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鹰伏在游艇船首,握着手中的M14,透过狙击镜观察着四周,被自己干掉的狙击手也算是个行家,选择的位置恰到好处,从船首看过去,码头上的一切尽收眼底。不仅是位置合适,武器也颇为趁手,这款曾经被美军用于越南战场的自动步枪,因为笨重被广为诟病,最终被M16替换。但这款步枪的高精度和远射程始终是其他自动步枪难以企及的,相比自动步枪,M14确实笨重,但相比专门的狙击步枪就轻便许多,而其连发形成的压制火力更是狙击步枪难以做到的,因此,一些佣兵组织开始选择M14步枪,配备光学瞄具后作为狙击步枪的替代品,对七百米之内的目标实施狙杀。此刻自己手中这支M14,被擦拭的一尘不染,显然是枪手的钟爱之物,现在,枪的主人脑袋开花,躺在一边,他的爱枪,则成了老鹰手中的武器。
码头上安静的有些诡异,透过瞄准镜,这个世界平静的让老鹰有些怀疑,真的只有一个伏兵吗?这也太托大了吧?说实话,选择强攻这个方案,老鹰是冒了风险的。如果游艇上的狙击手不止一个,不仅负责吸引火力的坤哥会被打成筛子,充当进攻角色的自己也难逃一死。好在自己的好运气再次光临,坤哥一露头,狙击手便开始追着他射击,自己随后冲出两枪射杀狙击手,接着飞奔上了游艇,抢占了狙击位置。如果真的还有伏兵,早该向自己开火了。除非伏兵并不在游艇上。
爆豆般的枪声打破了码头的宁静,坤哥像受惊的野马一样从办公楼里冲了出来,倒退着一边后撤一边向办公楼的方向开火,那沉寂了许久的二层小楼,仿佛一头忽然活过来的怪兽,龇牙咧嘴的向坤哥喷吐着火舌,AK47步枪7。62毫米的弹头从看不见的角落旋转着飞出来,在码头上空肆虐,坤哥怪叫着扣动手中贝雷塔的扳机,经过消音器的手枪枪声淹没在自动步枪的脆响中,完全可以被忽略不计了。漫天的弹雨中,坤哥一个踉跄,一头栽倒在地,顺势打了个滚,居然躲到了阿强尸体的位置,一把拉过瘫坐在地上的苏珊,将自己胖胖的身体躲在苏珊身后。真难为了这个胖子,居然能把自己缩成这么小一个球,能藏在苏珊这个窈窕淑女背后,看来求生的力量真是不可小觑。
苏珊显然不是伏兵的目标,自动步枪的枪声依然继续,但已经稀疏了不少,人肉盾牌果然生效,埋伏在办公楼中的枪手要干掉坤哥,就得从乌龟壳里伸出头来。
果然,一名男子端着AK47出现在办公楼门口,那枪托抵肩、微微弓腰屈膝的战术动作,标准得不能再标准了,老鹰扣动扳机,M14枪声响起,男子应声倒下,战术动作毕竟只是战术动作,不是防弹衣,有效射程七百米的M14步枪,配上光学瞄准镜,狙杀一个五十米开外的目标,绝对是轻而易举。
黑漆漆的楼道里人影闪动,又是一声枪响,透过光学瞄准镜,老鹰清楚的看到楼道里一名正转身离开门口准备后撤的枪手颓然倒下,只要在视线范围之内,你出不出门,都是一个活靶子。
两名枪手倒下,办公楼里射出的火力瞬间停息,坤哥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扯着行尸走肉一般的苏珊,艰难地向游艇挪动。老鹰松了口气,还好,坤哥还不算太笨,知道利用自己的火力掩护撤离火线。
眼角的余光忽然扫到另一处移动,目光飞快一扫,集装箱后露出了焦总和阿May两张苍白的脸,焦总有样学样,藏在阿May身后,让阿May挡在自己和办公楼之间,居然用女人做人肉盾牌,老鹰在心中轻轻啐了一口,这两个人,看来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办公楼二层忽然传来一道反光,老鹰的枪口飞快移动,毫不犹豫的向闪光的方向开火,二楼一扇被打开了一半的窗户后面,一团血雾升腾而起。办公楼里有多少小鬼,自己一点儿底都没有,一支枪压制一群人,唯一的办法就是四个字——露头就打。
坤哥拖着一条瘸腿离游艇越来越近,焦总拽着阿May已经开始手忙脚乱的越过码头往船上爬,一行人能不能全身而退,就看老鹰手中这支枪,能不能压制住身后办公楼里的火力。
M14步枪有条不紊的开着火,办公楼的窗户一扇扇碎裂,AK47的枪声再也没有响起,面对这并不密集,却无比精准的火力,就算自诩为亡命之徒,也不会白白把自己的脑袋变成礼花弹,去为办公楼的墙壁增添一抹嫣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