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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要不你们打一架吧(第2页)

“复制之瞳。。。。。。这个是最容易估算的,能力直接写在了名字上,而且可以说这就是运动番描写顶级天才时的标配。”

只是看到这个名字神一的脑子里就浮现出无数的名字,全都是动漫中响当当的人物:黑子的篮球中的黄濑凉太、网球王子中的仁王、还有同样在蓝色监狱中,现在还尚未觉醒的玲王。

更何况这个利用特性引导召唤的机制可是只要拥有这个特性的英灵全都有可能召唤出来,那么体育番中更多的天才他们是没有复制别人技能的能力吗?

像是越前龙马就使用过队友的绝技;拥有天帝之眼的赤司虽然不一定能复制同为奇迹的时代的其他人的技能,但一些普通角色的能力想再现应该也是轻轻松松;小排球里也有一上来就企图复制怪人快攻的宫侑宫治兄弟。

所以,这些同样身负天才之名的角色之所以没有展现出复制的能力,更有可能是他们想走自已的路不屑于复制罢了。所以这个特性不仅是明面上的强大,上限也非常之高。

“但是。。。。。。”神一深吸一口气,那个仅有两个字,除了品级外几乎没有有效信息的特性却如同黑洞一样死死的吸引住了他的目光,达不到光速的手指自然也无法逃逸出‘黑洞’的吸引。。。。。。

【您已选择特性——吞噬(金),是否使用该特性作为圣遗物召唤英灵】

“啊,选下去了。”神一颇有些头疼的喊着,明明复制之瞳应该是最稳当的,毕竟他这个系统可不是选了啥就直接给你了,像是他和科比练了这么久都没把紧盯之眼搞到手。

而拥有复制能力的无一例外全是天才,虽然有个例,但大多是有很强的教学能力的,像是赤司就调教出了不止一个幻之第六人,手冢作为领队也很有教学的才能。

但拥有吞噬能力的,各个都是疯批,就没几个正常人,还基本都靠本能行事,他们能教个屁,指不定放弃复制之瞳选择这个,最后只招出来个没啥用还整天找事的家伙。

“但是毕竟这是蓝色监狱啊,看到吞噬这两个词就够了吧,没有理由不拿的吧。”

“再说了动漫里有复制能力的家伙最后也都成了垫脚石了,复制来的毕竟不是自已的,吞噬他人,把别人的才能消化掉才更能提升自已,嗯,对,就是这样。”

神一只能这么自我安慰着,尽力为自已的选择找借口,同时随手把到手的,金色玻璃球一样的特性扔进了召唤法阵中。

召唤法阵缓缓亮起,特性球在光华中逐渐分解,消散为灿金色的光点,待光点渐渐被法阵吸收,一道闪烁着金芒的耀眼光柱冲天而起。

‘金色特性的特效就是比紫色的花哨。’神一在尽力暗暗吐槽,同时眯着眼睛分辨着从光柱中走出的人影。

“穿的运动服?好歹是个运动员。。。。。。身上好像是。。。。。。篮球服?怎么又是篮球?灰银色的头发。。。。。。吞噬。。。。。。真是招了个麻烦的家伙啊。”

“啊拉,真是,你居然能一个人拥有这么好的地方啊,真让人羡慕。”吊儿郎当的青年满不在意的掏着耳朵,满怀恶意的盯着神一,“真想把你的一切全都掠夺走!”

“灰崎祥吾,怎么招了你这么个玩意。”神一头疼的按着自已的太阳穴,本来第一次招了个冰红茶就很头疼了,那偏执狂只要一召出来就要斗牛(1对1单挑),搞得神一都只能进来先抽奖再召唤,现在又来了个这。。。。。。

“对了!”神一灵光一闪,右手握拳锤在左手手心,“我怎么没想到呢。”

随着一道光芒闪烁,紫金战袍闪耀于球场。

“不然你俩先打一架吧,打完了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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