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本法术功法他之前便有翻看,此时重点参悟之下,他越发觉得玄奥至极,神鬼莫测,已经可以称得上是秘术了,同时最让他心动的是,这两种法术修炼起来皆没有限制。那本《鬼咒术》在杜凡看来,就是一种鬼道类的诅咒之法,通过法术中的描述,可以在体内祭炼各种各样的鬼种,然后将一颗鬼种暗中寄生到一个人的身上,之后便可每日对此鬼种进行遥祭。
根据鬼种的不同,遥祭的天数也有不同,当遥祭圆满之后,便可激发鬼种,对寄主起到相应的作用。
其恐怖之处就在于,在种下鬼种以及遥祭过程中,寄主均都毫无所觉,只有在激发作用之时,才会得知,但那时想要采取什么措施,基本上是来不及了。
最常用的鬼种就是鬼元对鬼眼所施展的,名为“追命种”,此种一经种下,便要经过七七四十九日的遥祭,时间一到,便可激发,让对方死于无形,当真是诡异万分,歹毒无比。
只不过鬼元还未等开始遥祭,便意外身陨了,而鬼眼被暗中寄生的鬼种,自然随着主人的身陨而消散了。除了“追命种”之外,还有可以让异**上自己的“牵情种”,可以让对方丧失理智完全疯癫的“疯魔种”,可以让人无情无欲的“忘情种”,甚至还有可以控制人心神的“夺魂种”等等。
这些鬼种无一不是神鬼莫测,其中大半都是阴险毒辣之类的,杜凡只是看了一眼,就已经心惊肉跳,通体发寒了,这无疑是一本名副其实的邪术。
不过《鬼咒术》也不是一点限制都没有的,首先施咒之人的神识要比被施咒之人强大,若非如此,施咒之人便会受到诅咒反噬,将鬼种所引发的效果反加到自己的身上,后果不堪设想。
其次便是修炼的难度上,此术法虽然每个修真者都可修炼,但是修炼的难度之大远在其他法术之上,若是没有此方面的修炼天赋,恐怕终其一生都无法练成。
更何况就算是鬼咒之术大成后,还需要祭炼相应的鬼种,鬼种的祭炼难度还要在法术本身之上,这些因素,自然也堵住了很多人的路。
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此术阴损歹毒,有违天道人和,被天地所不容,修炼此术的人身死之后,没有资格重入轮回,灵魂会在经历过千万次炼狱之苦后,就此魂飞魄散,永世不得超生,这也算是天道之下的一种制约。此时的杜凡,拿着《鬼咒术》的双手有些颤抖,心神也在急剧的震荡,脸色已经苍白,一时之间,有了迟疑。
“先不说修炼难度和死后的事,单是神识一条,我便无法依靠此术灭杀吴昊!”杜凡略一思量,便发现了问题的关键所在,就算他再有自信,也不会认为以自己准炼气期的神识会比对方炼气期四层的神识强大的。
杜凡轻叹口气,目光看向了另外一本《噬灵诀》,这本秘术他同样参悟透彻,也知晓了功法的精髓。
此秘术的大体作用便是将自己的灵魂凝聚成形,可以让其在短时间内脱离体外,进入到对方元神空间之中,去吞噬对方的灵魂,完成之后,自己的灵魂便可回归至自身,进而再通过相应法诀将对方灵魂之中的神识慢慢汲取,化为自身神识的一部分。
而《噬灵诀》共分为十层,第一层修炼大成后便可施展此秘术,只不过在法术施展成功之后,仅可以汲取到对方总神识的一成为己用,以此类推,只有将此秘术修炼至十层大圆满后,才能将对方神识全部吸为己用的。
这种秘术倒让杜凡想起了前世的一本小书,其内有一种武功名为《吸星**》,是一本专吸人精血和内力的功法秘籍,而《噬灵诀》却是吸人神识的秘术。
两者虽有不同,但却是同理同源夺人造化的一本功法。
这本秘术有一种限制倒也和《鬼咒术》相仿,在于神识这里,不过也有不同,那便是施法之人的神识不必高于对方,但也不能低上太多,且修炼的层数越高,此限制越小。
杜凡的眉头不禁皱了起来,这里说的模糊,多和少完全没有概念,无法让人拿捏的准,最稳妥的做法当然就是对神识弱于自己的修者施法,这样一来,此术中的一些描述又似废话了。
施展此术最关键的地方就是,施法之时,对方必须处于昏迷之中,这一点对于修为高出自己的人来说,基本无效。
望着两本功法,杜凡陷入沉默。
不多时,杜凡双目一闪,再次将所有功法检查了一遍。
“这些功法中没有那日韩莽所用的功法,想必那是《葬鬼经》中所记载的法术,可惜却被毁于离散之地中了。”杜凡对于那本《葬鬼经》很是渴望,但也无奈。
“不管如何,还是先将这两种秘术修炼一下,试上一试吧。”杜凡终于做出决定,他首先选择了那本《噬灵诀》,在他看来,此术更有可能派上用场一些。
杜凡将其默念了一遍,自觉没有问题后,闭上双目,开始按照典籍上的描述,修炼起来。
数个时辰之后,外面天色渐亮,不过太阳还未升起。
杜凡睁开眼睛,双目骤然之间闪烁漆黑光芒,一闪即逝。
“此功法也不是太难修炼,一层已成!”杜凡心中略感诧异,口中喃喃。
“倒也不是完全没有作用,至少我的神识要比以前强上了一些,虽然不明显,但也有一成左右的增幅,想来若是随着此功法的精深,增幅会更多一些吧。”他在内视一番后,终于露出了一丝喜色。
“不过对于吴昊那里,仍然没有多大作用,至于御植术,若是对上炼气期一二层的修者,也许会有些帮助,而对方却是炼气期四层……
鬼元曾经提到过,我手中这些异种并非完整之物,而是半成之品,我日后可以尝试培植一下,不过短期内是无法做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