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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收服周媚儿(第1页)

赵征来到周媚儿面前,看着她充满怒火的眼神,露出似笑非笑的神色,就像在逗弄一只举着爪子的小野猫,手从周媚儿脸上划过,在嘴边停下,一把扯掉她口中的布条。周媚儿终于可以开口说话了,她色厉内荏的道:“赵征,你快点放了我,你这样强抢民女是犯法的你知道吗?”

“强抢民女?”赵征从怀中拿出周念安写的纳妾文书道:“这是你父亲亲手写的纳妾文书,我是花了四千八百两银子才能到的,有了这个文书,你就一辈子是我的小妾,即使你告到官府也没用。”说着将大红色的纳妾书在周媚儿的眼前展开,让周媚儿看着上面的字迹,周媚儿浑身冰凉。

赵征对雪竹道:“去给周姨娘洗个澡,换一身干净的衣服,今天晚上由她侍寝,”说罢开始提前就餐,准备一夜春宵。

房间里刚布好饭菜,雪竹来报,周姨娘大吵大闹,十分不配合。赵征脸上露出了诡异的笑道:“那就多找两个人,把她身子洗干净,衣服也不必穿了,直接光着身子放到我床上去。”雪竹领命刚要出去,赵征又接口道:“给她再喂点合欢散,省得她耍泼,要多喂点。”雪竹睁大着眼睛,合欢散的效果她也是体会过的,那种欲仙欲死,浑身酥麻的感觉啊,她是既爱又恨,少爷还要多喂点,看来姨娘今天晚上可真是要自求多福了。

周媚儿被四个丫鬟摁着才洗净全身,那种屈辱的感觉让她全身发抖,擦干净身子,他被丫鬟强行喂了一碗合欢散,用一个大毛巾裹住,赤裸着身子放在二少爷的大床上,全身火热的使不出力气,娇软的躺在床上。

赵征沐浴后披着一条睡袍过来的时候,正好见到她这副销魂的样子,忍不住色心大动,欣赏着少女绝美发红而迷离的美颜,此时的小野猫乖觉的只知道将身旁男人搂住。赵征一下子趴在她如玉般的身子上,巨痛让她暂时的保持了一刻清明,她难过,她懊悔,自已再也不是干净的身子了,再也不能做陆哥哥的妻子了,只能在这个人渣的身下婉转承欢,做她低贱的妾。两滴清泪从眼中流出。赵征正在舒爽之中,丝毫没有觉察到异样,良久,神清气爽的赵征让人将赵媚儿抬回了她的房间。

此时周媚儿已经恢复了神智,她不知所措的望着屋顶,神情一阵茫然。这时一位侍女端着一碗黑色的药汁道:“这是避子汤,姨娘您喝下吧。”周媚儿忍着屈辱的泪喝下药汤,她知道她是妾,在主母进门前不能生下孩子,以前她是大小姐,没有体会过低人一等的感觉,现在体会到了。

她一晚上没有睡,想着心事,直到天明,这时两个丫鬟打开门道:“奴婢秋红,秋碧,我们两人以后就是您的贴身丫鬟了,请您尽快穿衣,少爷让您过去。”说着一个放下准备的洗漱之物,一个放下准备的衣服鞋袜。周媚儿听到贴身丫鬟突然想起了自已的贴身丫鬟紫娟,心下大急,就要起床,才发觉此时自已全身赤裸,当下忙又钻入被中,由秋红,秋碧穿衣洗漱。

因为周媚儿想求赵征去救紫娟,所以乖乖的在丫鬟秋碧的带领下来到了大堂,大堂之中已经挤满了莺莺燕燕,她们大都是赵征的女人,只不过没有名份,二姨娘周兰儿居中高座,旁边是三姨娘陈沅和四姨娘元清玲。周媚儿恭恭敬敬的完成了敬茶礼,二姨娘望着她的天姿国色,听说还是一位才女,心下十分满意赏了她一对极品玉镯。

正要求赵征去救自已的丫鬟紫娟,有下人禀报,南山书院的陆明远父子今日一早敲响县衙鸣冤鼓状告赵征强抢民妻,县衙围满了人,县令传召少爷过去。

赵征得了赵小刀的指点,不慌不忙的对周媚儿道:“今天的事也跟你有关,你就一起去吧,顺便也让你认识一下按照法律你是该做我的妾,还是该做陆明远的妻。”

马车上赵征将一张一百两的银票放在纳妾书中,对心腹赵小刀道:“一会你亲自拿给罗县令,做证供之前先意思下罗县令。”赵小刀微笑道:“奴才明白。”周媚儿望着一肚子坏心眼的两人直翻白眼,她可是一个琴棋书画精通的才女啊,怎么就落到这个无赖手中。

公堂上站着原告陆家父子,被告周念安、二姨娘。看着赵征带着周媚儿到来。陆明远一脸焦急的跑到周媚儿面前激动的道:“媚儿,你没事吧,他们有没有对你怎么样?”说着就要去拉周媚儿的手。

赵征一把拦住陆明远道:“陆公子,请你离远一点,她现在是我的侍妾。”

周媚儿听到这句话,想到昨天晚上已被赵征宠幸,已经不是完璧之身,不由的悲从中来,脸上流下了眼泪。

陆明远怒声道:“不是的,她明明是我的未婚妻,怎么会是你的侍妾。我这里有婚书为证。”

赵征道:“你有婚书为证,我也有纳妾书为证。”回头道:“小刀,快拿给县令大人过目。”师爷欲接,赵小刀已经直接走到县令桌前,并且用手指了指上面的一百两银票道:“大人请看。”说着放在桌上。罗县令当即将纳妾文书拿起,将一百两银票收入袖中。

县令道:“周念安,这纳妾文书可是你所写?”

周念安道:“正是,赵公子说看上了小女,便以三千两白银的聘资纳小女为妾,草民是昨日亲自派人把小女送到赵府的,周府所有下人都可做证,绝非赵公子强抢民女。”

县令道:“即如此,陆明远,你因何说赵公子强抢民女啊?”

陆明远道:“禀县老爷,周媚儿是草民的未婚妻,有婚书为证,即然周小姐已经与小人定了婚,赵公子的纳妾文书自然不算数了。”说着将婚书交给县令。

县令拿过婚书看了一下道:“婚书定立人:许容。这许容是谁啊?”

周媚儿道:“许容正是家母的名字。”

县令道:“这婚书可是真的?”

周媚儿道:“确是家母所写。”

县令道:“你母亲可在这里?”

周媚儿道:“家母已于数日前仙逝。”

陆明远道:“现在的问题是婚书是真的,纳妾书也是真的,但是婚书的日期在前面,一女不能二嫁,所以理应判定婚书日期靠后的纳妾书做废。”

赵征却说道:“草民认为,即便婚书是真的,且写于纳妾书前面,也依然要以那封纳妾书为准。”

县令道:“这是为何?”

赵征道:“虽然婚姻大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父亲和母亲在家中的地位是不一样的。所谓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这夫为妻纲一句话就说明了,家中应该是由男子主事的,应该以夫的话为准。当家里丈夫和妻子意见不一致时应以丈夫的意见为准,这也是所有读书人都应该明白的事,而这封婚书是母亲写,纳妾书是父亲写,所以应以父亲写的那封为准,因为父亲才是一家之主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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