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证物的房间并没有阿弗雷德想象的那样戒备森严。
带路的那位警员只是简单跟当值档案室的另外一位警员简单的耳语了几句,那个腰间挂着一大串钥匙的值班警员就笑眯眯的比划了一个OK的手势。
其实,也确实没有什么好戒备的。
奥德里奇的先生的送信员送来的所谓证物,其实只是一张被叠得皱巴巴的纸片而已。
如果是一般人拿来一张纸片作为证据,那大概率会被警员们直接轰出去。
但是在威斯康纳具有极高的声望和地位的【鼠王】奥德里奇就不一样了,就算这张纸片是奥德里奇自已画的,第二天【面具】也一样会挂上悬赏。
带路的警员随手将装有蜡笔画的纸袋扔给了阿弗雷德。
“拿着,你自已看吧,小心点,不然就把你当【面具】的同党。”
这名警员在心里嘀咕,这家伙要拿这张蜡笔画确认什么呢?
该不会是看到某人在哪里画这个符号了吧?
通缉令上只有这张蜡笔画的黑白照,经过一次印刷后确实也看不太清。
如果这小子真的目睹了有人在其他地方留下这个符号,那搞不好还真的可以抓住【面具】!
阿弗雷德的此时的心脏砰砰乱跳着,这哪里是一张纸片,这可是奥德里奇非常重视的一份【骨粉】。
保守估计,这样一份材料加上运费,少说也得值十数个金币吧!
他尽力的控制住自已激动得有些颤抖的手,回忆着安迪告诉自已的“纸牌魔术”的要领。
阿弗雷德将另外一张早已准备好的,同样绘有笑脸的纸片窝藏在手心,用掌心微微的弧度将它的边缘夹起,然后若无其事的将手伸进了纸袋中。
他装作掏东西的样子,实际则在纸袋里完成了将【骨粉】变形而成的纸片窝藏在手心,再用食指和中指夹起自已带来的纸片的微小动作。
在将手拿出纸袋之后,阿弗雷德先是将自已带来的纸片换到了左手,手心窝藏【骨粉】的右手则再一次伸进了自已的口袋,将【骨粉】捏造出来的纸片留在了口袋里,转而掏出了一本小小的笔记本。
看到笔记本后,带路的警官眼睛明显的亮了一下,他连忙问道:
“这就是你的证物吗?大个子?”
阿弗雷德自顾自的翻阅着笔记,认真的回答道:
“啊,没错,这是我同事的笔记本,我在他的笔记本里发现了一个和通缉令上特别相似的记号,也是用蜡笔画的……”
带路的警员一下子打起了精神,他也凑上前去查看阿弗雷德带来的笔记本。
然而,他们最终翻到那一页据说是有“笑脸”印记的页面的时候,气氛一下子变得很尴尬。
阿弗雷德有些僵硬的在纸面上比划着:
“啊……你看,警官,这里是眼睛,额这里,你看这里是嘴吧……”
看着已经抱起双臂,对自已怒目而视的警员,阿弗雷德硬着头皮拿起笔记本继续解释上面用蜡笔画成的小兔子图案。
“警官,你看,虽然细节上有些差别,但总体来说,我觉得这两个符号其实还是十分接近的。”
说完此话,阿弗雷德自已都有些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
警员没好气的说:
“你解释完了吗?”
阿弗雷德眉头一皱,举起一根手指正色道:
“警官,你不觉得在工作笔记上用蜡笔画画十分的刻意吗?我觉得里面一定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