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谋万世者,不足以谋一时。
三代基业,自走卒贩夫起,经中兴之祖发扬光大,再到他黄四郎手中,为巅峰。
人人皆道,他黄家只是曹都统手下一条狗。
可其他人,不想当狗吗?
不是不想,而是不能。
不够格。
再说,古人云:狗也,忠也,其义日月可鉴,其信坚如磐石,其诚天地为证,人所不及也。
足以见得,狗在人心目中的地位。
“我倒也没这么好。”
黄四郎倚在柔软沙发上,品了口红酒,自顾自道。
如果把自已比成狗,他觉得自已不是警犬,因为他没这么忠诚;
他也不是哈士奇,没这么蠢;
更不是吉娃娃,只知道靠外表吃饭。
应该。。。。。
更像一条边牧。
帮主人牧民,脑子也转得快,真遇到危险了,大概率也是怂恿主人先上的那种。
他已经在沙发上,坐了一整夜了。
夜晚与白天交替,一轮朝阳从远方山岭中跃出,攀至高空,天边的朝霞呈现漫天金黄色,光辉铺满整个鹅城。
无数柔和日光穿过玻璃,打在他身上,印在脸上,让他感到些许惬意。
“老爷,我现在要回艳阳楼去吗?”
花姐站在在旁边,细声细语道。
黄四郎微瞌着眼睛,竖起手掌,让她不要说话。
又是片刻。
一名手下走了进来。
“老爷。”
听到耳旁熟悉的声音,黄四郎慢慢睁开眼,“如何?”
胡百低着头,
"弟兄们已经找到地道口了,一边是通往县衙,被人堵上了,另一边还没挖通。
"
“另一件事呢?”
胡百毕恭毕敬递上画像。
黄四郎坐直身子,打开画像,一张猥琐中带点精明的照片映入眼帘。
“哈哈哈哈,好逑,好逑!”
汤师爷,才是县长,才是马邦德。
县衙里坐着的,是城外麻匪,是张麻子!
“地道的事不用管,他们不敢继续挖下去了。”
黄四郎轻晃着红酒杯,脸上笑容得意。
“我们围了他们三天,他们挣扎了三天,胡百,你知道这叫什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