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案干警的肺都要气炸了!指挥员们彻夜难眠,分析案情,加强警戒,为了洛宁人民的安危,一道道金牌发出:“抓紧,再抓紧!务必不能再有案发……”
然而,大海捞针,“4·15”系列案犯仍是迷雾一团。
在洛阳肉联厂家属院二楼,居住着一对青年夫妇,一个聪明活泼、讨人喜欢的男孩是他们爱情的结晶。1987年12月24日,因爱人出差在外,胆小怕事的少妇小芸早早地关上了房门,搂着孩子,轻轻哼着催眠曲入睡了……
深夜2时许,小芸家窗外突然闪出一条黑影……他悄悄掏出蜡杆火柴,烧开纱窗,踏进屋里,望着灯下的小芸,他咽了口唾沫,慢慢掏出尖刀……
在那双罪恶的黑手下,又一起惨案发生了。
当专案干警打开房门,一幅更加血腥的景象闯入侦查员眼中,连惯常与死神打交道的法医也不禁一颤:被肢解的尸体,挖出的心肝和削去了肉的腿,少妇小芸的胸部和腿肉、腹皮无法找到(怀疑被罪犯吃掉)……床上还摆着一具童尸……
这该是一对多么幸福的母子啊,母亲年纪26岁,正值芳龄韶华,风姿绰约。孩子才1岁半,白胖可人,刚会呀呀学语,正用充满新奇的目光打量着这个五光十色的世界。可孩子怎知,在罪犯歇斯底里的发泄下,他才到尘世不久,竟惨遭茶毒,一朵鲜花凋零了,幼小的生命夭折了……
离现场不远的一面墙上,还歪歪扭扭地写着:“杀猪的大姑娘,你们好心狠啊,我真想脱光屁股让你们把我杀了吃肉,像杀猪一样过过肉瘾。”旁边还画着一幅下流不堪的画。
凶信传开,古城震动了。
案发后,西工分局和市刑警大队的侦察员们进行了大量紧张的工作。从现场情况看,罪犯是爬下水管,烧开窗纱进入小芸家的。现场没有发现喷射状血迹,只提取到一双上海产申龙牌旅游鞋印,一把上海产“707”型剔骨刀和未燃尽的蜡杆火柴梗数根。又是开灯睡觉,又是年轻妇女,同样不奸不盗,烧开的窗纱,蜡杆火柴……
技术员邵大华通过反复鉴定,根据罪犯作案的现场特点,他望着那歪斜的字迹和不堪入目的下流画,脑海里急遽地思索良久,初步认定:此案与“4·15”系列杀人案系同一人所为!
为了慎重,邵大华又带着石膏鞋印,专程到北京公安部某研究所求教,经专案鉴定:肯定了洛阳市公安局的推断!
初夏的山城洛宁,万物争荣,芳菲正浓。河风滋润,日照充足,使明珠般的小城格外明媚娇娜。那棋盘般整齐的街道,鳞次栉比的摩天大楼,洛河渔舟三二,岸边炊烟袅袅,到处呈现着一派云烟氢氲的兴盛之气。李莹就在上王东村学校就读。
此年,她年方14岁,高挑的身材,细嫩的面庞,美目如画,倍蕾初放,轻盈的步伐透着掩饰不住的青春气息;她品学兼优,极富幻想。父母曾视为掌上明珠。一次在县疗养院工作的父亲闲问她的理想,她嫣然一笑,对爸爸说:“我选择了三个职业,当兵、当作家、当医生,你看哪种职业更神气?”父亲疼爱宽厚地笑了。是啊,她曾不止一次梦想自己身着戎装的英姿;奔波城乡体验生活的浪漫;为病人摘去病痛,身穿白大褂,颈挂听诊器的矜持、满足……是的,她常常坐在学校那绿草如茵的草坪上和同学们望着蓝天、白云、青山、绿水,退想着快点长大,快点投身火热而美丽的工作中去,让自己用柔弱的肩膀为四化大业流汗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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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如此活泼可爱、颇有进取心的山城姑娘,也未能逃脱罪犯罪恶的魔掌。
1988年4月10日清晨,在洛宁上王东村学校就读的14岁少女李莹的父亲感到纳闷。女儿一向很勤奋,每天一大早就起床,梳洗完毕,准备上学了,今天是怎么了?
他轻步走进女儿的房间,眼前的惨景令他双眼发黑,膝腿发软:只见女儿头朝床下,脖子被割断,腹部有一长32公分的裂口暴露肠官……白底红条土布单子被血浸染,地面上有两大片血迹,桌上放着带血剪刀一把……
大门灶台、墙外堆放的电线杆上发现有脚尖朝西的不完整解放鞋印,见此情景,老人痛不欲生,当即昏厥过去!
此前,县城还发生了两起震惊人心民心的人命血案:
1987年12月19日凌晨1时20分,县医院病房内。19岁的女青年小倩因为来医院护理患病的姐姐,当晚和家里前来探望的亲属共四人同睡一床。正熟睡中,罪犯推门入室,关灯之后,向小倩腰部猛刺一刀后逃窜。可怜小倩因失血过多而死亡……
1987年4月8日11时许,县城城郊寨礼村女村民白妮家。一家人因养小狗门没关牢,人却已睡着。这时,罪犯推门入室,站在白妮床前,打开电简正照时,被白妮丈夫发现,不觉惊呼起来。惊慌中,罪犯向白妮腰部猛刺一刀后逃进夜幕中。待家人追出村外,归来时,白妮,这个贤慧勤劳刚满32岁的勤劳妇女就离开了人间,留下了一个8个月嗷嗷待哺的男孩和2个未成年的幼儿……
据其家人回忆,曾有一个陌生男子发案前二次来以收鸡蛋为名,作案踩点,可惜质朴的家人未能防患于未然。
同年4月10日前后,就在李莹遇害时,罪犯就在这一带活动,据一幸免遇难的司机妻子回忆:
一天深夜,丈夫出车未归,一陌生男子前去拍窗多时,其妻怀抱小孩没有开门。罪犯在院中徘徊多时,天亮时才离去。第二夜,此人又去拍窗,其女仍不开门,使罪犯没有得手,逃过一劫。她的住所仅与李莹家有几步之遥……
这几起现场勘察,反映的作案手段,遗留痕迹看,又与“4·15”案件如出一辙。可是,罪犯仍逍遥法外……
从指挥部到侦察员都下定了不破此案无颜见江东父老,无颜再穿这身橄榄绿的决心。凭着丰富的侦破经验,通过科学鉴定,认真分析,他们相信,破案方向没有错:决策没有失误,罪犯隐藏得再深,也定会浮出水面,有露出狐狸尾巴的那一天!
无独有偶,1988年4月的一天,西安市公安局刑侦处的一位负责同志来洛要求协查抓获两名越狱逃犯事宜时,心中装着“4·15”的侦查员们情不自禁地谈起了“4·15”。那位负责同志听后,立即谈及西安市满桥区1987年9月18日、9月21日凌晨连发两起杀害16岁、13岁女中学生的惨案,至今仍是个难解的“谜”。
“哦?”西安同行的话立即引起了侦查员们的极大的兴趣!“翻墙入室,尖刀割颈,旅游鞋印,不偷不奸……像,太像了!”他们马上把情况报告给刑警大队和市局领导。
至此,“4·15”专案已历时一年。
至5月11日,双方一致认为:西安市灞桥区“9·18”、“9·21”案件与洛宁县、洛阳市“4·15”系列案件确系一名罪犯所为!
5月12日赴西安一行人风尘仆仆赶回洛阳,当天就成立了破案攻坚指挥部。由局长宋文学任指挥长、政委刘耀光、副局长高兴、姚德新任副指挥长、刑警大队长张广庭、西工分局政委关中东、洛宁公安局长马法子为成员。
5月13日,指挥长驱车再赴洛宁。案情研究会上,他果断提出:突出一个时间条件(即西安发案时,罪犯至少在西安停留5天);紧紧咬住洛宁县城不放(即罪犯或是在洛宁工作,或是洛宁人)。
至此,范围大大缩小,省内专家还专程为罪犯居住地画像,应在县城东南1公里处。根据这些条件,“拳头”很快形成。这次会上,宋文学还综合各种信息和线索分析后,重申了犯罪分子不是流窜是本地,潜藏范围是以县城为中心10里以内;作案性质是报复社会、仇视妇女的杀人狂。这个果断预测不幸被言中。
会后,前去驻洛宁某部队开展工作的两名侦查员马上发现了重大嫌疑人——王洪波。
此人家住西安,9月探亲,面貌特征与罪犯相似,具有充裕的作案时间,职业自由性极强,行踪不受任何干扰……
旋即,他们汇报了这一意外的重大发现。可惜,由于特殊的因素和过分的慎重造成了不可弥补的遗憾。在排查工作中,某部队保卫科负责同志用电话通知下属某营,部署排查工作时,恰遇王洪波值班,他即将电话内容记在了日记本上:“1987年6月至9月哪些人到过西安,外出人员的姓名,外出时间和地点统计出来,并于5月21日报保卫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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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这个血案累累、罪孽沉重的杀人狂充分利用身居军营之便,演示了最后的疯狂和残忍。
5月16日,王洪波向在新疆某部队工作的三弟去信,请求速寄100元。(无独有偶,2001年,其三弟在新疆变态杀人,又步其兄后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