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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用剑的男子最帅了(第2页)

永安阁楼上。

朱凝云的目光,始终停留在李逍的身上。

好帅。。。

跟李逍想的不差,朱凝云果真是喜欢使剑的男子。

剑,飘逸、灵动。。。帅气!

给女子一种无限瞎想。

加上诗词的加持,魅力更甚。

铸成星斗生光焰,化作龙蛇会屈盘。

丰城一剑阅千秋,跃跃寒光射斗牛。

气寒西北何人剑,声满东南几处箫。

这些诗词,都是写剑的,仗剑天涯。。。多么浪漫。。。。

每个时代的女子都是一样。

在后世,学校中的篮球场,打篮球的男生,就是会比趴在带着眼镜看书的男子跟加吸引女生。

当然了,李逍虽然使剑现在,还有些笨拙。

但情人眼里出西施,现在李逍做什么,朱凝云都觉得好看。

而且,她在想。。。凭借李逍的天资,怕是用不了多久,就能使得一手好剑吧?

“郡主,好看吗?”

“好帅。。。。小翠,你又讨打了。。。”

。。。

。。。

晨练一个时辰结束。

三人便一同出府了。

府邸外,李雄志早就在等候着。

不过他还不会骑马,商量一番后,朱高煦发话,让朱高燧骑马带着李雄志。

朱高燧虽然心里一百个不愿意,可二哥发话,他也不敢不听。

不然二哥不带自己玩了怎么办?

就如此。

等四人来到了矿场,这里已经人满为患了。

乌压压一片,差不多围了一百来号人。

都是大东庄子里的青年。

昨夜,李逍交代的那个里长一家一家的跑,整个村子的人都跑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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