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也是。”
我觉得我真是有辱使命。我非常生气。
“无论怎么说,你总不能一个先令[65]也不留就把老婆给甩了。”
“为什么不能?”
“你让她怎么活下去?”
“我养了她十七年。她为什么不改变一下,自己养活自己呢?”
“她养活不了。”
“让她试试看。”
我当然有很多道理可以反驳他这句话。我可以谈谈女人的经济地位,谈谈男人结婚后应该承担的道义和责任,还有其他许多,但我觉得真正重要的只有一点。
“难道你不在乎她了吗?”
“完全不在乎了。”他回答说。
这种事无论对谁来说都是极其严肃的,但他的回答却充满了幸灾乐祸、恬不知耻的意味,乃至我不得不咬紧嘴唇才没有笑出来。我提醒自己他这种行为是很可恶的。我努力让自己进入愤懑不平的状态。
“你要想想你两个孩子啊。他们从来没有让你伤心难过。他们没有主动要求被带到这个世界来。如果你这样舍弃一切,他们会沦落街头的。”
“他们已经过了好多年舒服的日子。大多数孩子都没有享过这种福。再说会有人照顾他们的。假如有必要的话,麦克安德鲁夫妇会替他们交学费。”
“但你就不喜欢他们了吗?他们是多么乖巧的孩子啊。你是说你再也不想跟他们有任何联系了吗?”
“他们小时候我是很喜欢的,但现在他们长大了,我对他们没有什么特殊的感情。”
“你太没人性啦。”
“我完全同意。”
“你脸皮真的很厚。”
“是很厚。”
我改变了策略。
“每个人都会觉得你是头如假包换的猪。”
“随便他们。”
“你是说别人的咒骂和鄙视对你来说无所谓吗?”
“是啊。”
他简明扼要的回答充满了不屑,让我那些再自然不过的问题显得很荒谬。我思考了一两分钟。
“我想知道的是,如果一个人知道亲朋好友都在谴责他,他是否还能心安理得地活下去?你敢肯定你不会为此烦恼吗?每个人多少都有点良心,你的良心迟早会出现的。假设你老婆死了,难道你不会感到懊悔吗?”
他没有回答,我花了很长时间等他开口。最后我不得不自己打破沉默。
“对我刚才的话,你有什么想说的?”
“我只想说你是个大傻瓜。”
“不管怎么样,法庭可以强制你抚养你的老婆和孩子,”我恼怒地反驳说,“我相信法律是会保护他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