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四人边适应商厦内光线黯淡的环境,边四下打量的事后,徐长卿猛烈的从斜侧面发动攻击,一枪就刺穿了先前开枪那人的脖颈刺穿。
各个击破一般都是从软柿子捏起,但如果是突袭,最好的策略却是斩将夺胆,就是把对方的指挥官,或最镇定的,最凶狠的先干掉,让对方胆气大落。
徐长卿根本就没有往内里和楼上跑,而是一边准备,一边抓紧时间观察。
按照他的想法,对付人,跟对付野兽恰好相反。
不要想着跟人玩花巧,尤其是对方人多的情况下。
跟一帮人玩花招,很容易聪明反被聪明误,一个不慎,或运气差点就会被反算。
要发挥快准狠,并且利用思维误区,甘冒奇险,就算计一次,一次算计死。
这个思路这回就见了奇效。
他就半蹲在门后的斜侧面,如果内中光源充沛,劫掠者再小心些,很容易就看到。
可惜他们根本没想到徐长卿不但不怂,还意外的疯狂,眼睛适应环境的功夫就被袭击了。
徐长卿捅刺之后,立刻松手,直接摸上准备在身侧的碎玻璃,当飞刀一般投掷。
他可是有艺业在身的,虽然比不得小李飞刀那么神,却也却对是专业级。甚至超专业级。
超越的地方就在于,他很懂得凝聚精气神、配合呼吸,暴起发难。
可以说,只要给他准备时间,他的爆发可以让综合能力在一瞬间达到一个翻将近两番的峰值。
在这样的爆发面前,最优秀的特种兵都稍显逊色。
当然,这种爆发的持续时间也就是十多秒,维持时间短,并且是直跌而下,这就是力量放的太尽的后果。
十秒,在徐长卿看来,十秒钟对付四个普通成年男人,完全有富余。
事实也证明了他确实不是在吹。
玻璃飞刀上脸,三名劫掠者立刻就惊乱了。
反应最靠谱的那人是从胸前的快拔套拔手枪。
但他慌里慌张丢分太多,徐长卿甩了一波飞刀,人就冲了过去,牛仔布包裹的玻璃刀直接割喉。
这牛仔布正是那件齐屁短裤的布料,挑选形状较好的碎玻璃,以布料缠,再用断线缠,构成握柄,一把趁手的玻璃刀就制成了,切割皮肤动脉,完全没有问题。
当试图拔枪的那位颈动脉沙沙喷血的时候,徐长卿已经挤到了其身后,从后斜侧面,捅刺挑割另一劫掠者的脖颈,同时一脚蹬踹,让另外一个向前扑出,随后再度起脚,让被枪捅了的那个最后的一点挣扎都变成了徒劳。
紧跟着扑出去,在被踢的前扑的那个起身前,将之彻底扑到,在其左右脖颈擦擦两刀,随即翻身一滚,躲开那个后颈被捅刺的劫掠者十分勉强的攻击,抬腿又一脚将之踹到,助跑膝撞,将颈动脉沙沙喷血的那个顶的飞摔了出去。
这回,这家伙就再也起不来了。
现实跟影视不同,哪怕是颈动脉被隔断,想要彻底丧时气力,也需要那么几秒,而不是这边一划,那边就立刻无力软倒,总是要挣扎几秒,甚至会十分激烈。
于是才有了这番致命伤之后的补刀,死已经成了必然,干扰其动作,不要让其得逞即可。一般人这段时间已经彻底慌乱,也做不了个啥,但就怕万一,被濒死的反扑所伤或拉了垫背,就是说这种情况。
三十秒后,激烈的挣扎陆续停止了,血洒溅的到处都是,血腥味刺鼻。
爆发之后的徐长卿大口的呼吸着污浊难闻的空气,手脚都在颤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