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每个人都是百万富翁,只是自已不知道罢了。
“小意,这地方不错啊。”
罗宇看了看四周:“闹中取静。”
他本以为林意会消沉一段时间,至少也是个一年两年左右才能醒悟。
没想到,林意半年左右的时间就完全振作起来,捡起老本行的同时,还在明珠盘下这么大的饭馆。
“罗哥,喜欢就常来坐坐。等会我把你们的指纹全都录到系统里。”
“到时,直接开车进来就行。”
罗宇也听出林意的味道来,短短半年多时间不见,这个小兄弟就换了一副模样,收起了锋芒,而且从这一身素雅的打扮来看。
十有八九是有什么不一样的经历,不然怎么从一个大小伙子变成一个世外高人的模样。
听林意这口气,估计十之八九,这个饭店营业的时间不会很长。
“哎,录什么录。你开店的不天天都在呢吗?”
任婉儿无所谓道:“公司离这也不远,遛个弯就过来了,不介意我每天中午过来蹭饭吧?”
“那不至于,我和你谁跟谁,有我一口吃的肯定也有你一口吃的。”
“是吧,二弟。”
啪~
“什么二弟,我是你大哥。”
别看任婉儿这样,也是个不吃亏的主。
“走吧,走吧。先进去。”
林意招呼着三人往里走,吧台上一只羊腿正在烤炉上方旋转滋滋冒油,右边桌子放着烤好的羊肉串和羊排,还有解腻的青菜和林意从家里带来的冰镇梅酒。
罗宇本就是老饕,有时为了好那一口吃的,不惜开车百里,甚至坐飞机也要去吃。不然也不会每天都去林意小店里面吃吃喝喝。
任婉儿和姜乐天那就更不用说。
这羊是林意爷爷放的,知道孙子要开餐馆自然是全力支持,特地挑了一只最好的杀了,给林意带上来。
保管够。
羊肉串上的羊肉肥肉居多,瘦肉偏少,这样能保证嚼的时候羊油能在嘴里化开和瘦肉混合在一起。
越嚼越香。
片下来的羊腿肉可以和生菜包在一起,口味稍重的话可以放上一两颗蒜,解腻的同时更加畅快地享受。
渴了,有冰镇的杨梅酒。
度数不高,喝进肚子里,清清爽爽。
三人大快朵颐时,
作为厨师的林意也在忙里偷闲,用生菜包上一份,塞到嘴里。
舒服~
一个小时不到,半只羊就给四人吃到了肚子里去,林意也烤不过来,任婉儿更是半眯着眼整个身子靠在椅子上,揉着小肚子,完全没有淑女模样,不过好像她也不需要淑女的样子。
林意这顿羊肉给她吃爽了。
罗宇这老饕依旧眼巴巴地看着林意烤着羊肉串,似乎还有一战之力。
姜乐天直接拿起锅帮林意串羊肉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