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荷露姑娘来到了不知名的小城,这里风光优美,正当我们举行婚礼之时,只听见有人在唤我。这美好的一切竟然是一场梦,喊醒我的士兵虽然好意,但是被我臭骂了一顿。连一场梦都不能让我好好做完。
天亮了,我们简单的吃了些早餐便继续上路。一路上没有遇到多少行人,也没有人出来捣乱,我们行进的很顺利。大家都知道要去前线打仗,所以个个都显得很紧张似的,我不想让他们这般死气沉沉。
“大家走到那个坡上稍事休息,我教大家唱支歌吧,希望你们打起精神来,不要这么垂头丧气,我们可以北府军的将士,可不能给孙将军丢脸,管他什么五斗米道还是六斗米道,我们要将他们统统消灭!”我在路上跟大家开导着,然后唱了首歌给他们听。
这个时代的歌曲实在是少的可怜,我只能回忆着在未来世听到过的那些流行歌曲,该选择哪一首好呢,想来想去我便把《男儿当自强》这首歌唱给了大家听,并且谁喜欢学就跟我一起唱。
休息的时候,有个士兵突然跑到我跟前说要跟我学唱歌。我听了听他的嗓音,很适合唱歌,便把这首歌一五一十的交给了他听。以后谁若是想听或者想唱都可以找他,我倒落了个清闲。
他们不知想听这一首歌,还想听其他的流行歌,虽然我的调子很不和谐,但是他们也没有听过原唱,所以还亲切的把我封为了歌神,我真是愧不敢当啊。
这两天没有什么事情发生,也没有什么消息传来,反而觉得很无聊。直到第五天的时候,我们在路上遇到了许多溃不成军的散兵,他们个个灰头土脸的向外逃避着,我们顺便拦下了两个问话。
“喂,你们是从哪里来的,要到哪里去,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我问了一个头上绑着绷带的士兵。
“我们是从会稽城逃出来的,会稽城已经沦陷了,很多将士都牺牲了,我们这也算是死里逃生了,你们千万不要去那里,那里现在一片狼藉,简直是一座鬼城。”士兵讲这话时有些怨气。
“不是有刘将军在那里镇守吗,你们这样做不是逃兵吗?”我接着反问了一句。
“哼,谁说的刘将军在会稽,仗都打完了,他还没到呢,等他的大军来后,想必城内的百姓也就死光了。我们这能算的上逃兵吗,我们也是浴血奋战杀出城来的,我们不出城逃命难道要在城内等死吗?”这个士兵反倒是又反问起我来了。
“你个小卒子,怎么跟大人说话呢。”我的一个随身是从说了他两句。
“好了,由他去吧,你们有谁愿意跟着我刘裕一起杀回去的吗,想逃命的我不拦着,相争一口气的都跟着我,我刘裕保证不做缩头乌龟,保证让大家活得有尊严!”经过我的一番言辞,路上也有些有骨气的士兵跟在了我的队伍之中。有些伤残的士兵便让他们站岗值班,可以战斗的士兵便把他们安排在军帐之中,和我的士兵享有同等的待遇和编排。
整整一天我们便收了五十多名士兵,可以参加战斗的有十九名。现在正是用人之际,他们又经过特殊的训练,只不过他们的首领有些被杀害,有些投降了,他们也没有办法,只能跑出来另寻出路了。
还有一天时间我们就可以到达会稽了,想不到圣上的情报也有不准确的时候。经我的探子来报,说是刘将军的大军要在今晚才能到达会稽。我们最快也要明天下午到达。根据圣上的指令,我们的确到达会稽后可以见到刘将军。
我们这一路上又听那些从会稽出来的将士给我们讲了会稽内的情况。据说孙恩也在会稽呢,主将就是他统领的,东南八郡也纷纷响应,已经联合孙恩大军攻下了会稽城。但这些士兵又说他们只是攻下了会稽的一小部分,还没有完全攻下来。
“他们几万大军围着会稽城在打,迟早会把会稽吞下去的,还好我们出来得早,可是我们又不甘心,我的家就是会稽的,我的妻儿都被那些叛军害死了,我想要报仇,希望刘大人派我做您的先锋吧,我只是胳膊受了点伤,杀敌还是没有问题的。”一个将士非常激动,可他的胳膊的确受了伤,挨了一箭。
“你叫什么名字呀,以前在哪个部队了,做什么职位了,可立过什么战功,杀过什么大人物没有?”我选将第一看武功,第二看实力,两样都合格的话才有资格加入我的武神战队。
“刘大人好,在下名叫李成,之前跟随威虎将军也做的先锋官,只可惜他们都战死了,而我若不是因为答应将威虎将军的尸体运回塞外,我就跟他们一起拼了。我曾带军杀过叛贼左丞相孟全。”叫李成的先锋官看起来有几分胆色。
“李成,名字不错,原来你是威虎将军的先锋官,我收你了,你以后就是我武神战队的人了,没人敢欺负咱们的,不过你现在有伤在身,不易打斗,但你伤势好转,我定让你加入我的先锋卫。”我的先锋卫卫长是长阳,不知道他现在是否安好。
正因为长阳的军威和胆魄,我派他留在了我的智囊团首领欧阳子歌的身边。待我有朝一日需要他们的时候,他们迟早会回来我的身边。
“原来刘大人就是传说中的鬼城武神,武神的大名在我们军中也有很高的评价,今日一见,果真名不虚传,在下甘愿为武神做事,以后我就跟着武神一起打天下了。”李成真是快言快语,但是说话很不谨慎。
“李成,以后说话小心一点,不是我们一起打天下,而是我们一起守护皇权,守护这个朝代。”我赶紧纠正了他的话。若是有谁告状,我和他都会吃不了兜着走的,虽然我也很想自己打天下。
“武神教训的是,是我李成没有考虑后果,我向你认错。”李成越来越让我喜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