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早上起来跑五公里。后来是负重,再后来,就是去跑山路,那山路上到处都是小石子,稍不留意就会滑倒。
那会儿他们一起集训的战友私下里议论,“你信不信,这绝对是他们用卫星,加无人机,专门找的最难的山路!故意折腾人!”
温锦想起过去没心没肺训练的日子,不由咧嘴笑了起来。
其实他们都知道,最艰苦的训练,是为了增加他们活下来的机会。
他们被派去的地方,可能会有暴乱,可能会有难以预测的危险……
“你怎么跑那么快?属兔子的吗?”
萧昱辰专门挑了条很近,但比较难走的路!
他琢磨着……温锦穿的裙子,走路不便!
而且这条路难走,她走不动了,他正好有了“英雄救美”的机会。
拉她一把?抱她上山?顺理成章呀!
谁知……她跑得比兔子都快!
他这“英雄”完全无用武之地。
萧昱辰一脸颓败地跟着温锦来到了山顶。
他目光带着好奇与探究,专注地落在温锦身上。
她就像个永远永远都不能完全打开谜团……
令人惊艳,令人着迷,令人想一探究竟!
“别看我,看薛家!”温锦抬手一指,“这也……太远了吧?”
在山下的时候,温锦觉得这距离太夸张了。
现在来到山上,她已经不觉得夸张,而是觉得完全不可能了!
她视力不错,裸眼五点二。
但这么远的距离,她连薛家里头来回行走的人都看不清。
萧昱辰见她已经放弃的神色,顿时满身鸡血。
他的机会来了!
他一言不发,将信插在箭头上。
张弓,搭箭。
“信是找谁写的?”他随口一问。
“我写的。”温锦也随口答。
萧昱辰手一抖,差点儿把箭射偏。
“不是我的字迹,左手字,临摹字帖。”温锦道。
萧昱辰这才松了口气,他的锦儿,做事果然细致缜密!
“嗖——”破空声响起。
那支离弦之箭带着雷霆万钧之势,直奔薛家而去。
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