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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郎才女貌貌合神离183(第1页)

三年的外交生涯中显露出来的灵敏聪慧让陆小曼名声大涨,北京社交界上层场所聚会往往会请她出席,爱屋及乌,连她能吃的父亲陆定被人请的频率都多了不少——无非是想让他带上女儿。

当时北京流传着这样的段子,谁家组织开party要是把陆小曼请来了,主人就会觉得倍儿有面子;若是没请到,来宾就会认为主人混得比较差。暗中滋长的攀比之心,让达官贵人都以与陆小曼的父亲陆定关系亲密为荣,陆小曼也因而与上海名媛唐瑛并称“南唐北陆”。

年纪轻轻的少女习惯了被追捧、簇拥,未免是好事,陆小曼的婚姻悲剧因而潜伏,她太迷恋众星捧月的感觉了,以致社交与婚姻发生冲突的时候,她都是选择了前者——对两任丈夫俱是如此。

1922年,陆小曼已经19岁,到了女大当婚的年龄,到陆家提亲的人简直把门槛都要踏破了,对方不是名门就是望族,送给陆定的礼物也是相当高级,知道他能吃,塞北的鹿茸、东海的扇贝、江南的黄鱼、西域的驼峰都是成箱成柜地运来。

不过陆定可没被这些糖衣炮弹给迷惑住,他很瞧不起“富二代”,觉得那些公子哥儿基本上都游手好闲,没前途,即便拎出几个有点才华的,也是喝花酒捧戏子的主儿。陆定想给小曼找一个严谨、忠诚,而且有着光辉前程的如意郎君。

左挑右选过了许久,终于出现了一个合适人选,那就是王赓,陆小曼的第一任丈夫。

说到王赓,不得不多写几笔。后世多同情徐志摩,将出身军旅的王赓塑造成一个丘八,还有以讹传讹说王赓“拔枪威胁徐志摩”之类的鬼话。其实王赓一直当徐志摩是铁哥们儿,只不过诗人不太厚道,抢了兄弟的老婆——徐志摩横刀夺爱的时候王赓正在孙传芳手下做事,担任五省联军总司令部参谋长,那孙传芳素有“笑面虎”之称,吃人不吐骨头。王赓若是随便安排两个痞子兵,几颗子弹就能把诗人解决了,看你怎么写出“悄然挥袖去,小携一片云”之类的诗,北洋割据乱糟糟的世道,军阀杀个把人还不跟玩儿一样?可人家没。这胸怀,放眼天下谁比得上?

其实王赓祖上也当过大官,只是到了他这一代家中败落。他出生于1895年5月15日,从小便刻苦学习,期望重振门庭,1911年从清华大学毕业被保送美国留学,先后在密歇根大学、哥伦比亚大学、普林斯顿大学学习,1915年获普林斯顿大学文学学士学位,又到西点军校攻军事——王赓人读的精英班只有五个人,几个哥们儿情同手足,大哥便是艾森豪威尔,第二次世界大战欧洲盟军统帅,美国第34届总统。

1918年6月,工赓以全校第十名的优异成绩毕业回国——如此优秀,并出身于普林斯顿和西点两座学府重镇的中国人,在20世纪初仅此一例。在国外学习了八年,而且是由最优秀教育系统训练出来的王赓,刚回国就受到各方面的“青睐”。适时一战结束,“巴黎和会”需要留洋的军事专家协助争取中国的权利,王赓被政府聘为“巴黎和会”中国代表团上校武官,兼外交部外文翻译。

在法国的时候,王赓认识了在“巴黎和会”外围呼吁、为国争权的著名民间代表梁启超。梁启超很欣赏他的人品和才华,收其为弟子。归国后,王赓升任航空局委员,1921年升职成了陆军上校。割据四方的诸侯都想把王赓召人麾下,奉天的张作霖、江西的孙传芳等屡次重金相邀——各种势力都想“抢”,对他的糟蹋也由此开始。

最厉害的一“抢”,应该是陆小曼的父母,当友人将王赓介绍给陆定和吴曼华时,有人如此描绘丈母娘看女婿:“小曼之母,看到有这种少年英俊……说这穷小子将来一定有办法,虽是王赓年龄长陆小曼七岁,但并无大碍,毫不迟疑地便把小曼许配了他。”

王赓本人相貌英俊谈吐不俗,而且丝毫没有纨绔子弟的不良嗜好,与陆小曼的婚姻是典型的才子佳人型——王赓家境差一些,属于超级凤凰男,不过小伙子自身优秀,以岳父的财力、社会地位作铺垫,假以时日成就一番事业想必不难。而陆家也买到了一只潜力股,王赓会给他们带来不尽的荣华富贵。

女婿家穷一点不要紧,人品好、有前途是最重要的,因此结婚的一切费用几乎都由陆家承担。陆定大张旗鼓,将婚礼定在“海军联欢社”举行,其仪式之浩大,场面之阔气,轰动京城,当时的报纸登载:“光女傧相就有九位之多,除曹汝霖的女儿、章宗祥的女儿、叶恭绰的女儿、赵椿年的女儿外,还有英国小姐数位。这些小姐的衣服,也都由陆家定制。婚礼的当天,中外来宾数百人,几乎把‘海军联欢社’的大门给挤破了。”

19岁的陆小曼风风光光地嫁了,让女伴们艳羡不已,王赓可是那种“倚马靠斜桥,满楼红袖招”的超级型男,兼具坐怀不乱柳下惠的品质,怎能让人不生妒忌?

可对陆小曼来说,未必是幸运。

既然已经嫁人了,外交工作的职务就不能再担任了,谁家有本事的男人愿意自己的老婆抛头露面招蜂引蝶?妻子只需要相夫教子就够了,老公有本事,咱又不缺钱!

陆小曼接受的是现代的西式教育,“男女平等”的思想已经深入其心,况且在交际圈子里风光多年,让她成天待在家中实在是憋得难受,她曾在日记中写道:“她(母亲)看来夫荣子贵是女子的莫大幸福,个人的喜、乐、哀、怒是不成问题的,所以也难怪她不能明了我的苦楚。”

也就是说,小曼同学需要自由,需要激情,要飞得更高。

王赓在美国待了多年,生活中一丝不苟遵循着军校习惯,工作和休息都分得清清楚楚:周一到周六是工作日,绝不娱乐,每天早出晚归,在家里除了吃饭看书就是睡觉,根本不会带新婚燕尔的妻子出去逛街兜风。《徐志摩与陆小曼艳史》中讲道:“这位多才多艺的新郎,虽然学贯中西,却于女人的应付,完全是一个门外汉,他自娶到了这一如花似玉的漂亮太太,还是一天到晚手不释卷,并不分些工夫去温存温存,使她感到满足。”

想想陆小曼也真够郁闷——被捧惯了的美人儿,嫁给了一根不懂风情的木头。

如果仅仅是物质需求,王赓完全能够满足陆小曼,乱世中的军人可比诗人弄钱方便多了。只可惜陆小曼是新思潮培养出来的才女名嫒,既要物质又要精神,鱼与熊掌兼得。

婚后的陆小曼觉得跟丈夫没有共同语言,经常莫名其妙地压抑,她在日记中写道:“从前多少女子,为了怕人骂,怕人背后批评,甘愿自己牺牲自己的快乐与身体,怨死闺中,要不然就是终身得了不死不活的病,呻吟到死。这一类的可怜女子,我敢说十个里面有九个是自己明知故犯的!她们可怜,至死不明白是什么害了她们。”

陆小曼想做一个新时代的新女性,解放自己,从厨房厅堂里走出来,于是她不管丈夫高兴与否,经常与一群小姐太太们一起出去吃饭、打牌、跳舞、唱戏,将夜生活过得相当丰富。

王赓虽然不能常陪伴妻子,但对她的生活方式和人生态度很不满意,常常劝她不要出去,免得把身体搞垮,其实更重要的是不愿意她过于招摇。结婚不到半年,两人便屡屡发生争吵,分歧口甚。

不过在另一则资料里还有一种说法,那是陆小曼晚年的学生、篆刻家王亦令写的《忆陆小曼》,里面为陆辩解说:“有一件事小曼亲口告诉琴(王亦令的妻子),今天为了证明陆绝非生性浪漫,喜爱风流的人,不妨把它公开。她初嫁王赓,虽出于父母之命,但也并非违背己意。……后来破裂的原因,正是由于王赓体力过人,可以整夜贪欢,而陆小曼觉得无法适应,遂告仳离。”

王亦令与陆小曼交情几十年,他居然说二人闹别扭是因为王赓对房事过于热衷而陆不堪其扰,根本不是陆贪玩成性,不过斯人已逝,外人更难辨真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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