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之何墨阳在下乡前,打定主意,要蹭吃蹭喝,没有提前准备好,致使他攒的钱都拿去买了衣服,鞋子,装门面。
三日的操劳,加上每天吃不饱饭,使得何墨阳原本净净的小脸,变得蜡黄消瘦。
而短短的三日,何墨阳对顾朝榆的嫉恨达到了顶峰。
何墨阳和顾朝榆的生活,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江醉因为顾朝榆手脚被磨破,便替顾朝榆上工。
而顾朝榆也不再跟知青合伙做饭。
一开始,顾朝榆打算花钱免去自己做饭一事。
但后来江醉听说了这件事,便承包了顾朝榆的一日三餐。
因为有了江醉的存在,使得顾朝榆和其他知青的生活完全两样,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知青点内的人也都纷纷羡慕起顾朝榆。
有些人甚至对顾朝榆和江醉两人之间的有了好奇。
孙婕曾还询问过顾朝榆。
“顾朝榆,你和江醉什么关系?他为什么会帮你干活?”
对于这个问题,江醉早已告诉过顾朝榆。
“我花钱让江醉替我干活。”顾朝榆带着莫名的眼神,顿了顿又道:“其实,你也可以花钱让别人干活,当然,我吃的饭,也是我花钱买的,你也可以请村子里的人,花点小钱,让他们给你做饭。”
顾朝榆把江醉告诉他的话,告诉了孙婕。
孙婕听后,觉得这是一个不错的注意,花点小钱,节省了时间,不用太累。
她有钱,转身找了村里一户人家,让他们帮忙做饭。
村里的人见自己只是多做一人饭,还能顺便赚点钱。
村子里的人属于自给自足,家家都有种的菜。
并且,有时候,知青喜欢吃点好菜,还会主动买食材,他们还能喝喝汤。
这是他们发现有知青的第一个好处。
其他人见顾朝榆和孙婕两人纷纷花钱请人做饭。
最后,只剩下何墨阳没有请人做饭。
他没钱。
每天看着别人下工后,便纷纷吃上热乎的饭菜,而他自己却只能苦哈哈的烧水做饭,心里极为不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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