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生活没有如果,就是会有很多遗憾。如果你总盯着未尽的遗憾过活,只会深陷痛苦。没有我,你还有爱乐啊。照顾好他,我和妈妈在天之灵,都会开心。爹爹,我坚持不住了,答应我,爹爹以后不要靠喝酒麻痹自己,也不要因为我和母亲死了而自责了,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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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颤颤巍巍伸出右手小指头,他的手没有血色,颜色乌黑,枯瘦如鸡爪。
阿逸看着儿子,发现他已经老的不成样子了,头也秃了,眼睛也向上翻着,看样子,马上就要死了。
阿逸赶紧擦干眼泪,和儿子拉钩,郑重其事的说:“好。”
只见爱心缓慢地咧开嘴唇笑着,他嘴唇干巴巴,没了牙,口里黑洞洞。
但是,爱心神采飞扬,他笑弯弯的眼睛里,迸射出年轻人才有的光亮,比太阳还耀眼。
忽然,爱心笑容僵住,他木若木鸡,嘴角也无力的弯下了。
阿逸见此情形,一愣,唤道:“儿子!儿子!”
爱心没了反应,阿逸去试了试鼻息,发现爱心已经没了呼吸。
阿逸坐在地上痛哭,爱乐围过去,抱着阿逸,也痛哭起来。
阿逸为爱心举行了隆重庄严的葬礼,全城妖怪为皇子默哀。
阿逸把爱心葬在植物海洋里,据阿逸说,爱心很早以前说过喜欢这里,因为这里的田野很美,像画一样,麦穗温柔的摇曳,高粱肆意的生长!
阿逸命手下,砸掉了全城的‘喜皇酒’,并宣布,从此以后,再也没有‘喜皇酒’了,这种靠酒精来忘却痛苦的生活,他不希望大家再过下去了。
阿逸还对外宣布,把“酒神节”更名为“喜神节”,以后这一天,喜城的妖怪可以聚在一起,不分你我他,诉说平日难过,相互拥抱,一起排演节目,唱歌跳舞,逗彼此开心。
众妖怪觉得这样也不错,非议声也就少了很多了。
葬礼结束后,阿逸将喜珠交给南施,拜谢南施,献出千年时间之妖的聚神凝珠,救活了自己的孩子。
得到喜珠,大家欣喜不已!
因为初次见喜珠,大家都挨个把它把玩了一遍,只见这聚神凝珠非常有意思,珠子里面有只睫毛长长的漂亮眼睛,可惜无精打采,一副醉醺醺的模样,还傻笑。阿逸不好意思告诉大家,可能是因为自己长期给喜珠喂酒的缘故。
大家一听生气了,哪能这么对喜蛛宝宝呢,临界最有意思,给喜珠用醒酒露擦拭了遍,又把它放进清水里,泡了半小时,喜珠酒醒了!
喜珠被大伙儿挨个抚摸,颇为不悦的皱起眉头,和大家熟悉了以后,竟然飞起来,把所有人的脸蛋都蹭了一遍,虽然它不会说话,也听不懂人话,但会发出嘻嘻嘻的笑声,大家听见笑声,扫去了内心的疲惫。
一行人收拾好行李,准备去下一座城池了,阿逸送众人走到宫殿大门口,看见爱乐拿着风筝朝自己走来。
虽然,千年时间之妖的聚神凝珠,消解了爱乐身上的“衰老诅咒”。
但是,在服下聚神凝珠前,“衰老诅咒”给爱乐造成的伤害,是不可逆的:爱乐变成了六十岁容颜老头的模样,看着不像阿逸的儿子,倒像是阿逸的父亲。
“爹!”爱乐道。“今天有风,哥小时候最爱放风筝了!我们一起放风筝好不好?”
“好!”阿逸道。
只见爱乐跑去放风筝,风筝逐渐飞到了空中,爱乐跑的太快了,阿逸有点担忧,喊道:“儿子啊,你不像我,正直壮年了,你都六十好几的身子骨了,小心别磕着!”
顾寻音等人听了不禁汗颜。
“这?老子比儿子看起来还年轻,哎呀,要是一老头能管我叫爹,我就乐呵了!”临界道。
“就你嘴贫啊!”宋玉儿翻着白眼说。
“哎,问大家一个问题,对于你们而言,快乐是什么?”临界问。
“行走江湖,看遍这世间风景!”顾寻音道。
“遵从师尊遗愿,管理好门派,将门派发扬光大!娶寻音做掌门夫人。”南施说完,含情脉脉看着顾寻音,牵起了顾寻音的手。
“赚够钱,和心爱的人相伴余生,两人在一起,做知足常乐的平凡夫妻也好,做浪迹天涯的神仙眷侣也罢,都挺好!”孟子乔说完这些话,内心酸溜溜的,他觉得“和心爱之人相伴余生”的愿望永远也实现不了。
因为孟子乔喜欢顾寻音,可顾寻音和南施才是一对。但这也没办法,孟子乔唉声叹气想。毕竟在他眼里,自己就是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窝囊废。出事了,还需要顾寻音保护他,顾寻音怎么会喜欢这样无能的自己呢?虽然他也想学好法术,可他就不是那块料,怎么学也学不明白。
“只有两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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