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今天法院一定要判处黄兰死刑!”
“律师果然没一个好东西,估计是想要用这种胡搅蛮缠的方法把罪名给赖掉!”
“……”
刘梅等人交头接耳,不断交流。
越想越觉得张益达非常可恶。
声音也越来越大。
引来了法警的再次警告。
而秦昊坐在旁听席的一角,听着她们的交流,无奈摇了摇头。
其实。
张益达的辩护,十分精彩。
全程围绕无限辩护权,还提出了十几年前的经典判例,来作为佐证。
如果说当年“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导致了不敢做好事。
那么邓玉娇案……
直接导致了被害者忍气吞声,不敢暴力还击。
虽然邓玉娇最后不用坐牢,但却依旧判决了有罪,只是免予坐牢。
当时的法庭……
无论如何,都不肯判决无限防卫权的正当行使。
导致了这十几年来,风气明显的变化。
与此同时。
公诉席上。
一名公诉人听完了张益达的辩护,也跟着站了出来:“对方律师所说,无限防卫权的构成要件都符合,我们有不认同之处。”
“我院之所以判定为防卫过当,只因为将闹婚者的行为,认定为不法侵害,而非无限防卫权中的暴力犯罪。”
“无限防卫权要求,指的是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然而,闹婚的行为,虽然恶劣,但并未严重到能与杀人、抢劫、绑架等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行为等同,应当视为不法侵害。”
“此外,黄兰随身携带折叠刀,进行多次连刺,在死者陈权身上刺了九刀。”
“她本来可以简单挥舞折叠刀,呵斥对方撤退,却过度自卫,连续刺击,其行为应当属于防卫过当。”
“还有……”
公诉人不慌不忙,就张益达的辩护观点,一一反驳。
正当防卫、防卫过当,针对的是不法侵害。
而无限防卫权,针对的是暴力犯罪。
两者性质不同,指向的行为也截然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