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曾乐海不以为然,毕竟现在他已经花这么少的钱买了这一块地,现在随便转手都能赚一大笔钱。
有人找到他,说花一千万买这一百亩地,他不肯。
现在只是开始,估计再过两三年,能卖到两千万。
这里是市区啊,怎么弄怎么赚钱。
本来他跟潘玉朗说好的,先弄工业用地,迟点弄商业用地,想盖什么住宅楼都可以。
可惜的是,潘玉朗出事了,他只得到时再想办法。
且他在省里也认识人,这边的市领导靠不住,那他找省领导。
徐华宇再牛也是一个区的领导,还能厉害过省领导吗?
因此,没有过多久,曾乐海就把这三百五十万交了。
他以为交了这钱,就可以完事,但他小看徐华宇了。
没有过多久,手下就过来跟曾乐海说,相关部门让他们开工,还要让他们签订相关项目监管协议。
那协议拿过来了,曾乐海叫律师一看,说如果曾乐海签了这个协议,会有很大的麻烦。
里面写了,两年之内,乐海公司要投资2个亿。
两年建产投产后,第三年不算,第四年的年产值要达到1个亿,年税收1000万。
如果达不到的话,乐海公司要补够,要不然,政。府就要收回这一百亩的地。或者这一百亩的地按照现在正常地价补偿。
现在的地价多少钱呢?只要查一查就知道了,要几十万,也就是说要几千万,你说曾乐海会同意吗?
因此,曾乐海马上跑到省城找相关领导,可人家一听说是新城区的徐华宇,也推说他们不方便出面。
曾乐海奇怪了,询问徐华宇到底是什么牛人?
人家暗中告诉他,能不惹就不要惹,惹上没有什么好果子。
且这次乐海公司跟人家新城区签订的合约里面,说好是要投资这么多钱,交那么多税的。
现在人家要求你们这么做,也是没有什么问题。
只不过以前的协议里没有写明白,现在要写明白而已。
人家也会说,当时是潘玉朗徇私,与乐海公司签订这种不平等的合约,谁也不敢说什么。
在这个情况下,人家哪敢出面呢?
徐华宇连戚光的脸都敢失,你一个小商人算得了什么呢?
曾乐海见没有办法了,干脆躲起来不管了。
反正地是他的,只要他不出面,过几年之后,这地就能赚大钱。
曾乐海根本没有投资建厂的愿望,只不过是想买下这块地,等以后再卖掉赚钱而已。
可是,曾乐海的想法是好的,但人家哪会让他如愿。
没有过多久,国土局就起诉曾乐海了。
因为人家要求你在限期投资建设,还要签订监管协议,曾乐海不出面躲起来。
现在人家就用这个方法来对付你了,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乐海公司的副总经理拿到这个法院的传票,就立即向曾乐海汇报。
曾乐海慌了,如果经过法院判决,那块地不属于他的话,他以前的美梦就会破碎。
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