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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二章 回到绥德城(第2页)

八大晋商老奸巨猾,这次吃了个大亏,肯定会吸取教训,而后不惜人力、物力、财力,印制防伪能力更强的银票,防止再次被坑。

不过不要紧,自己坑人的办法多的是,不能用假银票了,下次换别的方法就是了,不把八大晋商坑死决不罢!

谈完了银票的事情,接下来该‘分赃’了。

这次山西之行,共计弄到了价值三百万银子的珠宝,和价值一百多万两银子的粮食、布匹等物资,如此巨大的一笔财富,该如何分配呢?

对此秦锋早有安排:分出价值一百万两银子的珠宝归薛家所有,其中五十万是借款,另外五十万是酬劳。

薛家商队走了一趟山西,就获得了五十万两银子的酬劳,可谓是大赚了一笔,但想想整件事情中,薛家承担的风险和付出的辛劳,拿这份酬劳就毫不为过了。

秦锋同样分了价值一百万的珠宝,并由薛家帮忙换成银子、铜铁、棉花、马匹……而后悄悄送往白城子,作为养军、扩军的资本!

最后一百万和运回来的粮食、布匹等物资,暂且交由薛家商队掌管,而后以众秦商们的名义,一点点捐献给三边总督府,用来救济灾民。

这样的分配方法,薛财神表没有任何异议。

至此,正事算是谈完了,可薛财神并没有结束的意思,而是对女儿说到:“瑾瑜,你先出去一会儿,我和秦小友谈点私事!”

“爹,什么私事啊,还要背着我?”

“哈哈,是男人之间的私事,你个女儿家不能听的,乖,先出去吧!”

“好吧,女儿告退!”

薛瑾瑜出去了,书房内只剩下了薛财神、秦锋两个人,前者神色不变,看不出喜怒哀乐,后者则是目光转动,意识到情况不妙。

之前还是秦大人,现在变成了秦小友,称呼上发生变化,怕是要兴师问罪吧?

何罪之有呢?

当然是男女之事了。

要知道,薛财神本想将女儿嫁给李岩,来个亲上加亲,结果秦锋一来,这门婚事直接黄了。

而且秦锋和薛瑾瑜之间,关系一直暧昧不清,做父亲的,自然要过问一下了。

当然了,薛财神、秦锋都是聪明人,不会直接谈这件事的,而是用委婉的语言,表达心中的意思,故而二人下面的谈话,需要用心揣摩深意。

“老夫听说秦小友有位未婚妻,花容月貌、贤良淑德,乃是一等一的好女子,不像瑾瑜一般整天以男儿装示人,毫无温柔可言,以后怕是嫁都不好嫁,真是愁死老夫了!”(臭小子,我知道你是有媳妇的人,既然有媳妇,干嘛招惹我的宝贝女儿,你负的了责任吗?)

“呵呵,瑾瑜性格活泼,别有一番魅力,与晚辈的未婚妻相比,可谓是春兰秋菊、各有千秋,相信以后一定能找到位好夫婿,前辈不必发愁。”(我是有媳妇不假,可我也喜欢你女儿,两个我都爱!)

“哈哈,唯愿如此吧,其实老夫以后招女婿,其他的都不重要,只要人品贵重、用情专一就可以了!”(脚踏两条船,你小子太不要脸了吧?)

“哈哈,晚辈倒是以为,惟大英雄能本色,是真名士自风流,男人嘛,多情一点不要紧,只要有担当就好,比如薛前辈您,不就是一位真名士嘛!”(男人好色,天经地义,比如说您老人家,可是娶了二十多个女人呢,我为何不能三妻四妾?)

“哈哈,言之有理,言之有理,不过老夫只是一名商贾,可不敢以真名士自居,倒是秦小友,足智多谋、文武双全,称得上少年英雄,有道是宁做英雄妾,不做庸人妻,估计小友以后定然桃花不断啊!”(好吧,算你说的有道理,可我薛某人的女儿不能给一般人做妾,必须是大英雄才行。)

“前辈谦虚了,晚辈可不敢以英雄自居,只求能竭尽所能,闯出一番事业就是了!(明白,您有什么条件,尽管狮子大开口就是了。)

“以秦小友的才干,闯出一番事业不是难事,以后身穿绯袍,腰横犀带,亦是大有可能啊!”

大明律法规定,只有正二品的官员,才能身穿绯袍,使用犀牛皮腰带。

薛财神的言下之意,想娶自己的女儿做妾,除非秦锋能当上正二品的高官,而在大明朝的武将当中,总兵官是正二品。

当然了,薛财神是位商人,习惯了漫天要价、就地还钱,正二品只是说说而已,其实只要秦锋以后能当上正三品、从三品这样的官职,自己就满意了。

没想到,秦锋没有讨价还价,而是点了点头:“借前辈的吉言,晚辈一定奋发图强,争取有朝一日腰横玉带,光宗耀祖!”

大明律法规定:只有皇帝、王爷、驸马,公爵、侯爵,正一品大员,才有资格使用玉带。

秦锋这是告诉薛财神,您就放心吧,我以后的成就只在正二品之上,不在正二品之下。

另一边,薛财神没有说话,反复打量着秦锋,又沉思了一会儿,微微点了点头。

来日方长,拭目以待!

………

十月二十八日,秦锋告别了薛家父女,带领熊大、熊二等人离开庄园,秘密北返,并于八天之后,顺利抵达府谷城。

而在秦锋等人抵达的第二天,三边总督杨鹤也来到了府谷城,接下来……设宴,庆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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