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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噬嗑卦(第1页)

噬嗑:亨。利用狱。

彖曰:颐中有物,曰噬嗑,噬嗑而亨。刚柔分,动而明,雷电合而章。柔得中而上行,虽不当位,利用狱也。

象曰:雷电噬嗑;先王以明罚敕法。

嗑,有闭合的意思。噬嗑就是用牙齿咬而合。把一个东西咬破就合起来了,这个卦画是颐卦的中间一个阴爻变成了阳爻,也就是颐(颔)里多了一物。颐卦本来是讲颐养,就是补养自己,当然是上下颚相对,中间是食物了。颐养是补养自己,那么在颐卦中间加一阳爻,这一阳爻就好像一物,只要将这个东西咬破了,颚就合起来了。噬嗑就比喻这种动作,不是一个动作。

噬嗑本身就包含了两层意思,即讲噬又讲嗑,口中含有东西,必然不能嗑,因此有不亨不通的现象,但是通过噬,除去口中所含之物,则又变得又亨又通了。所以,这一卦本身就有亨通的意思。推演到社会角度来说,消除梗塞的办法就是“用狱”。“用狱”指的是究明情伪、判断是非。

“刚柔分,动而明,雷电合而章。”说明这一卦三阴三阳,阴阳各半,刚柔相间而不相杂,故称“刚柔分”。“刚柔分”有明辨之象,噬嗑是讲“用狱”的,而明辨乃是察狱的根本。又“刚柔分”与“雷电合”联系起来正构成“噬嗑而亨”的全过程。“刚柔分”是静态的,有上下未动,将噬未噬之象。“雷电合”是动态的,是下动上明,已噬已嗑之时。“刚柔分”,“动而明”,“雷电合而章”,完整地表达了由未噬而噬,由噬而嗑,由嗑而亨的全过程。“柔得中而上行”,指的是六五。六五以柔爻居刚位,是为位不当。但是六五以柔得中而居尊位,这一点十分重要。用狱之事,过柔则失之宽,过刚则失之暴。六五不重柔不重刚,而是以柔居刚且得中,用狱最为适宜。

言“先王”以明罚敕法,不言“君子”以明罚敕法,表明明罚敕法是属于立法方面的事情。“明罚”,则事先将犯什么科,应定什么罪的罚例规定下来,并明确告知民众,令民众有所躲避,不致于犯法受刑。“敕法”,是公布于民众的法令制度,要严行告诫,使民众有所畏惧,尽可能不犯法受刑。明罚敕法都是强调统治者在刑罚的问题上要把注意力放在事先的防范上,而不是放在事后的惩治上。

初九:屦校灭趾,无咎。

象曰:屦校灭趾,不行也。

爻辞解析

初九阳居阳位。“屦校”就是将人的脚套住,连脚趾也套起来。这个“趾”实际上是指人的脚趾骨,将其套住,人就无法行走了。但又讲到“无咎”,无咎就说明这只是一个小的刑罚。“校”也是刑具,和“屦”的作用差不多,只要套到脚上,使人无法行走。这里还有一层意思,是指不让人往那个犯罪的道路上走,这不仅仅是一个处罚,同时又是一种规范和制约。“不行”就是不往犯罪路上行。

六二:噬肤灭鼻,无咎。

象曰:噬肤灭鼻,乘刚也。

爻辞解析

“肤”,是皮肤。“灭鼻”,表面看就是将鼻子割了。古代有这种刑罚,有割鼻子的,割耳朵的,这里的“灭鼻”不是将整个鼻子割掉,而是割一点,还是指一种较轻的刑罚。无咎就是通过这么一种刑罚,将问题处理好,达到了“嗑”的效果,也就“无咎”。

六三:噬腊肉,遇毒;小吝,无咎。

象曰:遇毒,位不当也。

爻辞解析

腊肉是盐渍风干的肉,不好啃,但却很香。“遇毒”,腊肉里面含有一种毒,但是看不见,所以吃多了会对身体不利,当然这毒是很小很小的。这也只是“小吝、无咎”。“遇毒,位不当也。”为什么这样呢?我们将遇毒解释为:碰上这种案件很麻烦,不过上面讲了最终无咎,它的咎害是因为位不当。凡是谈到“位”,一般都是指一种环境,一种气氛。这种麻烦可能还是自己的方法上“失当”,不过纠正过来也就行了。

九四:噬乾胏,得金矢,利艰贞,吉。

象曰:利艰贞吉,未光也。

爻辞解析

“胏”是又干又硬的腊肉,更难啃。说明这种案子很难处理,为什么呢?我们从卦画上可以看出:九四是颐卦中的变爻,阴变阳,像口中梗塞之物。“得金矢”。“九四”是“颐卦”中一阳爻,象征哽塞之物,又象征社会中阻碍安定和谐的一种因素,是应该除去的东西。那为什么下面讲“吉”呢?因为有个条件,它得金矢,矢是箭,这里应该指九四本身。阴位上居这个阳爻,像一支金箭,横亘其中。这一个“得”字很关键,必须与后面的“利艰贞”联起来理解。“利艰贞”,“艰”,是不容易啊,特别是碰到一个很棘手的案件。这“艰”不仅仅是说这案子难办。

关键是说你必须要有冷静的头脑、果断的措施,还要秉公执法。所以说,“得”既是件麻烦事,但又是件好事。“未光也”,事情处理了,那“嗑”的效果也有,这样也就行了。但仍有美中不足的地方,这就是“未光”的意思。这还是从阳爻居阴位上来看的,因为阳刚之人常常会感情用事,多少有点偏激、过激。但他的动机是正的,虽然方法上有点偏激,但最终还是吉。

六五:噬乾肉,得黄金,贞厉,无咎。

象曰:贞厉无咎,得当也。

爻辞解析

六二噬肤,六三噬腊肉,九四噬乾胏,一节比一节难噬,至六五噬乾肉反而变易了。为什么变易了呢?因为六五“得黄金”。“得黄金”是说六五具有某些优越的条件。黄,中色,表示六五居巾得中道,且在君位。金,刚物,表示六五以柔居刚,且有九四阳刚之辅佐。六五虽然“得黄金”,具有处刚得中的好条件,但是它本身毕竟是柔体,要获致无咎的结果,尚须做到“贞厉”,即既要守正,又要心怀畏惧,谨慎从事。

上九:何校灭耳,凶。

象曰:何校灭耳,聪不明也。

爻辞解析

“何校”的“何”是负荷,也就是承担;“校”是刑具。从“灭耳”可以看出是带在肩上,或脖子上,将耳朵一起夹住了。这里用了“凶”字,是指什么凶呢?“何校灭耳,聪不明也。”这里“聪”是指“耳朵”。

“灭耳”指耳听不清了,失去听力了。这里是解释,还是解释凶的,并不是说将他的耳朵堵塞住,听不清楚话;而是说他长了耳朵,不听劝告,就会得到“凶”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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