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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看看小说网>第一权臣穿成病弱学渣 > 第三十四章 相见欢(第3页)

第三十四章 相见欢(第3页)

第二天,当夏景昀睁开眼,云仙已经从打好了热水,准备好了早点。

夏景昀笑着道:“按照剧本,你现在不应该是初承恩泽,娇儿懒起的时候吗,何必如此忙碌。”

云仙温柔地笑着,“像我们哪儿有懒起的资格,公子来用膳吧。”

外头天光大亮,夏景昀这时候才仔细端详着眼前这个女人的样貌,青山眉,剪水瞳,鼻梁精巧,双唇水润,五官明丽而温柔,也不知道她是如何在这样的环境下,艰难保持着清白的。

这般样貌,估摸着也不比那位花魁差了。

想到那位花魁,夏景昀不由心头一动,笑着道:“都说来青楼,要作诗,你这儿可有纸笔,我送你一首诗吧。”

“有的。”

云仙连忙就要去准备,被夏景昀叫住,“先吃饭,吃完再说。”

吃过饭,她将笔墨纸砚摆在桌上,恭敬道:“不敢打扰公子思绪,奴家在院外等候。”

片刻之后,夏景昀将吹干了墨迹的纸叠好,走出房门递给她,笑着道:“这首诗你先千万别告诉别人,一定要等赎身完了之后再说,否则恐怕到时候你们东家就不放你走了。我现在就去为你赎身。”

说完便起身离开,走在路上,他忍不住按了按枪,别人青楼一夜过后,都是收拾细软回家,自己都还能舞枪弄棒的,真是太惨了。

好人难做啊!

林花院中,望着夏景昀的背影远去,云仙出神良久,将房门栓好,从怀中掏出那张纸。

她自然是相信夏景昀才情的,但还是对他的话有些怀疑,随随便便作一首诗,哪儿有那么大的作用,还会让东家不放她走。

一边想着,她一边将纸展开。

当先映入眼帘的是标题:【林花院赠云仙】

【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

胭脂泪,相留醉,几时重。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

短短几句,宛如重锤敲在了她的心间。

林花院中,小名胭脂的姑娘,哭得泪如雨下。

。。。。。。

赎身的过程并没有什么经历太多的波折。

青楼的老鸨虽然不认识这位在文会上大放异彩的文魁,但青楼对客人赎身这种事情自有一套章程和价格。

若是昨日之前,云仙的价格或许更高,但既已接客,这价格自然就降了一大截。

但云仙平日虽然伪装巧妙,但青楼东家肯定是知晓她的身段样貌的,于是老鸨要价三百两,夏景昀装作没钱,反复拉扯,都未能成功,只好当场掏钱,拿到了云仙的身契。

“恭喜妹妹!贺喜妹妹!”

消息很快传开,不少楼里的姑娘,都纷纷来到林花院恭喜。

像云仙这样的姑娘,既跟她们没有业绩竞争关系,又比她们都小,视若妹子,如今在接第一个客人时便能够得脱苦海,的确是一件很值得高兴的事情。

云仙和众人一一道谢,然后简单收拾了自己必要的东西,打好包裹,便准备离开。

走到门口,她忽然扭头看着道路尽头,那个幽静又超然的二层小楼,想起夏景昀昨夜竟是被对方直接赶了出来,心中莫名替他不忿。

于是她心思一转,寻来了一些浆糊,将那首本想留作纪念的长短句贴在了院门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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