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面电闪雷鸣,狂风大作,暴雨倾盆,山洪一触即发。
这样的夜晚,注定是不平静的。
山间木屋在风雨冲刷下显得摇摇欲坠,唯有地下室亮着灯,里面的血腥味一浪高过一浪。
严曼殊挺着大肚子,躺在冰冷的架子床上,四肢被绳子绑着。
她满头大汗,头发湿湿地贴在脸上,面色苍白如脆弱的薄纸。
床边挂着血袋,一袋袋的鲜血,全是从她的身体里抽出来的。
许是身体里的血马上就要流尽,肚子里的孩子发出了强烈的警告。
她挣扎着想要从床上爬起来,手脚因为剧烈的挣扎发出啷当的响声,手腕脚踝皮肤溃烂,甚至深可见骨。
曼殊已经许久滴水没沾,嘴唇苍白干裂,想要开口说话都困难。
只能用憎恨的目光,看着站在她床前的两个人。
一个是她以为的好妹妹,曾经代替她享受了多年豪门生活的假千金严思雨,一个是严思雨让给她的未婚夫顾子墨!
“姐姐这是什么眼神,要吃人呀?”
严思雨双手环胸,居高临下地看着在铁床上挣扎的可怜虫。
她满脸嘲讽:“姐姐不会真的以为子墨哥哥会喜欢上你这么一个土包子吧?”
“他可是顾家的继承人,只要他一句话,整个C城不知道多少名媛淑女愿意排着队嫁给他!”
“你也不撒泡尿照照镜子,就你这副模样,脸上那么大块胎记,怎么配得上子墨哥哥!”
严曼殊怔愣,她脸上确实有一块胎记。
但在眼尾那边,刘海能遮住。
这块胎记是红色的,顾子墨曾说过不介意的,还夸赞过它如同天边的云霞,很美。
她看向顾子墨,目光如炬。
“你曾说过,这片胎记无伤大雅,你如果介意,为什么不早说?为什么要同意把订婚的人选从严思雨换成我?”
严曼殊眼睛里爬满了可怖的红血丝,面目狰狞如地狱里的恶鬼。
谁也没注意,那片胎记在悄无声息地改变位置,犹如活了一般,渐渐融于她的眼角。
她也有自己的骄傲的,虽然不在严家长大,可好歹被严家接回来之后,被悉心教导了三年,也早就不是那个怯生生的乡下妞了。
如果不是顾子墨对她一直很好,给了她错觉,她又怎么会轻信他?
还被他的朋友灌醉之后和他发生关系,意外怀孕,又与他订婚?
她是喜欢顾子墨,但也没低贱到跟人摇尾乞怜的地步!
“自然是因为,我要做个乖女孩,主动把子墨哥哥让给姐姐,爷爷和小叔叔才能让我继续留在严家呀!子墨哥哥也是为了帮我,姐姐要怪就怪我吧。”
提起严家,严思雨眼底也迸射出强烈的嫉妒。
如果不是严曼殊被找回来,她现在还是严家人捧在手心里的大小姐!
哪里会委曲求全,把子墨哥哥让出去?
就连小叔叔也……
“谁让子墨哥哥心里早就认定了我呢?哪怕姐姐才是真千金,可到底上不得台面,比不得我从小在严家长大,与子墨哥哥青梅竹马。”
严思雨朝严曼殊甜甜一笑,话锋一转:“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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