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接连几天,慕善都没有碰到过陈北尧。慕善觉得这其实是很正常的:他们不同年级,并且毫无关联。要是整天遇到,那就是漫画情节,而不是紧张的高中生活了。
开学一个月后,高二组织了化学奥赛班。慕善当然报了名,不过其实兴趣不大。奥赛班安排在每周四和周六下午集训,周六是休息日,下午上到三点就放,慕善就经常到学校自习到六点再回家。
这个周六下午,她刚到教室,班长就走过来:“慕善,有件事请你帮忙。”
班长是个高大爽朗的男孩子,爱踢足球,长得不错,成绩很好,也算得上年级的风云人物。也是慕善新的同桌。有传言说他喜欢慕善,但她没太放在心上。
原来班长觉得自己英语语法不好,想请慕善抽时间多给他讲讲。
“这是报答。送给你。”他从书包里拿出一本厚厚的崭新的参考书。慕善接过一看,立马高兴起来——是最新的全国生物奥赛真题。她有到参考书店去找,但是店主却说被买走了。却原来买走的人是班长。
“你也要用吧。”慕善美滋滋的道,“不用送给我,借我看就好了。”
班长连忙点头答应。殊不知慕善的话,正中他下怀。借借还还,就会多很多接触。
其实班长也是根正苗红的好男孩,也没想高中就谈恋爱什么的。但是就想跟暗暗喜欢的女孩多点接触,再多点接触。至于要多到什么程度,他没想过。
这天奥赛班下课,慕善就留在教室,给班长讲语法。慕善做事认真,这一讲就讲到了六点多。班长本来心猿意马,听了三个小时,倒真的豁然开朗、心服口服。
窗外暮色笼罩,两人这才收拾书包。班长早有预谋,抢着把慕善的书包背在肩上,说:“小校门外有家米粉馆很好吃,晚上我请你吧。”
慕善看看时间,已经很晚了。她偶尔也在外面吃一两顿,父母也很放心。说不定这时候,家里已经吃完饭了。于是点头:“好,谢谢你。”不过她还是把自己书包要回来,自己背上——被别的同学看到,她感觉很怪异。
大概班长同学也是第一次到这个小粉馆,所以完全没料到这里会乌烟瘴气。
他们一踏进半旧的粉馆,就看到里面一桌坐着几个看似混混的学生,高谈阔论、吞云吐雾。
“要不要换一家?”班长有点犹豫。
“既来之,则安之。”慕善这句话说得很潇洒,心里却感觉到自己的不对劲。她虽然与这些混混学生从无什么交集,为什么今天看到他们,居然产生亲切感?
两人一坐下,立刻引来其他人注目。班长略有些拘束,抬着头跟店主说要两碗粉。慕善单手撑着下巴坐着,看那几个混混装模作样坐直了,眼睛却往这边瞟。她不觉得反感,反而觉得他们直爽得有些可爱。
完了完了完了。她心里有个声音在哀叹,这就是爱屋及乌么?
这个成语一出现在脑海,她就有种想要灭掉它的冲动。好在两碗香喷喷的炒粉出现得十分及时,慕善暗暗咽了咽口水,顿时将那个人抛到九霄云外。
米粉放了火腿和油辣子,嫩滑而爽口。慕善大快朵颐,吃了一半才想起对面还坐着人,抬头一看,班长大人直愣愣望着自己。
“干嘛?”她问。
“你吃粉的样子很可爱嘛。”班长故作镇定,脑子却乱成了浆糊——岂止是可爱!嫩嫩白白的脸,嫣红的唇(被辣椒辣的),还有如同漫画少女般朦胧的大眼睛(被炒粉的烟呛的),水汪汪得让人的心扑通扑通直跳。
“谢谢!”慕善答得爽快,也对他笑。她跟班长一直玩得不错,倒也没察觉出异样。
刚低下头要吃第二头,眼角余光忽然瞥见有人走进了粉馆。
“北哥!”
“北哥!”
那几个混混都叫那人,其中一个还站起来,给那人拖过来一把椅子,又倒了杯水。
慕善抬头,看到陈北尧手插着裤兜里,刚好走过自己面前。
他也看见了她,然后淡淡的转头,朝那几个混混点头。
慕善脑子里却想:怎么那么挫的校服,也被他穿得这么好看?还有袖子挽起一截,手插在裤兜里的动作,怎么这么有气质这么帅?
慕善吃粉的动作瞬间放慢了十倍。一口一口细细嚼着,眼睛却有点魂不守舍的不时往他那边瞟——
他拍了拍旁边一个男孩的肩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