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九章miss光
这一棒打得正着,随着咔擦的一声响,手中枯木棒折断,猎犬摔倒在地,由狂吠变成了惨叫。
我用手中的断木棒,照着猎犬的脑袋又狠狠地打了两下,这畜生还没死,直到我在周围寻了一块石头,再次在其脑袋重重地砸下去,这才结果了它的生命。
将警犬打死,我已累得上气不接下气,加上刚刚那一阵折腾,肩膀上的伤口更加痛了。
看着倒在自己旁边的狗尸,我心中想着,这狗肉可是好东西,不过这个念头很快就被我打消了。
自己身上没有利刃,一时之间难以将其开膛破肚,这畜生如此粗壮,将其扛走是不可能的了。我现在连空手跑路都困难,更不要说扛着一条几十斤重的死狗。
更重要的一点是,刚刚闹出那么大的动静,恐怕追自己的人,已经朝着这边赶过来了吧?
狗肉虽然美味,但此时还是逃命要紧。
此处不是久留之地,我稍微休息,便拄着枯木,扒开荒草继续跑路。
之后一直在山林中转悠,渴了就饮溪水,饿了就摘野果充饥,茫茫如行尸走肉一般。
一直到两天之后,我才走出了大山,值得庆幸的是,自从杀死那条警犬后,就一直没与追自己的人碰面,也不知道他们是不是放弃了对自己的追捕?亦或者是说在忙着为那条猎犬办丧礼?
出了大山之后我来到了一座城镇内,一打听之下才知道这城镇距离自己村子所在的镇子并不是很远,不过想想也对,在大山之中用两条腿瞎跑,能走得多远?
这个镇子我来过,算是比较熟悉的,身上还有些钱,先买件衣服换了,然后在路边摊寻了些吃的填饱肚子。
我不敢住旅馆,因为那种地方要身份证登记,说不定我前脚刚刚踏进旅馆,后脚就跟进来一帮凶神恶煞的汉子。
现在,我真有种过街老鼠的感觉,看到人就怕,总以为对方是要来抓自己的,走到哪里都不是滋味。
买了部几百块的山寨版手机,出了城镇,来到一处荒无人烟的地方,我先给一个好哥们打了电话,询问情况。
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几个好哥们,而我在这个时候打电话过去的,肯定是最值得信任的。
他叫何家成,是我隔壁村的,小学就认识,算是从小玩到大的了,因为他小时候总是喜欢剃着光头,所以我给他起了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叫做miss光。
miss光与我一样,小时候就没了父亲,不过他却比我好很多,因为他有个好母亲,还有两个疼他的姐姐。
且他的母亲是个强人,虽然丈夫早逝,但她并没有抛弃孩子改嫁它去,而是独自扛起了整个家,几年之后,竟然成为了村子的首富,开小车住别墅,是让无数男人仰望叹服的存在。
和miss光通了电话,得知这件事情闹得很大,就连隔壁的几个村子都传遍了,警察局还成立了专案组调查此事,另外还四处派人来搜捕我。
我听了之后,觉得一个头痛两个头大,本来还打算回去刘家村一趟,找刘燕谈谈的,现在恐怕是不可能了。
眼下这种情况,估计自己还没有踏进刘家村就会被捉住,甚至这个地方也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