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巧一把拉着身旁的方儿就往外跑了,不给林许问话的机会。
而在里屋哄安安的杜婉,自然也是听见了她们几个人的谈话。
她看向林许的眼神里,有些犹豫,“许许,弟弟现在还小,上学堂的事情可以晚点再说,等你爹爹回来。”
“娘,不怕。学堂一年束修才两三两银子,这点钱女儿还是能挣的。再说了,你也听见了刚刚巧巧说的话,小圆子私底下还教他识字,可见方儿还是想读书的。怪不得前段时间小圆子天天都来我们家,原来如此。”
“也是,娘就是不想你太累了。这个家撑在你一个人肩上,太累了。”
“娘,这个家是我们所有人的,每个人都在干活呢。你看她俩为了喂兔子,天天往山脚去摘新鲜的草。到时候兔子长肥了,咱就杀来吃了。”
林许做了个抹脖子的表情,逗笑了满面愁容的杜婉。
“娘,这几日我去外面看看砖瓦,顺便去镇上一趟,买点布回来,这段时间,弟弟长了不少,包被和衣服都有些小了呢。”
看着女儿身上也短了不少的衣裙,杜婉点头说道:“好,到时候你多买点回来,娘给你们一人做两身新衣服。”
“好的,娘亲。那你先去休息一会儿,中午的饭菜我来做吧。”
这两日杜婉有空的时候就去竹林里挖笋,所以家里的笋很多,林许打算过两日带去镇上卖一些。
中午林许就简单了煮了蘑菇汤,清炒笋片,还蒸了一碗鸡蛋羹。
鸡蛋羹很方便,只需要酱油提味就行了。
饭桌上,巧巧嘴了吃着鸡蛋羹,“姐姐,以后你教我做菜吧。”
“好呀。”
当时的林许只以为巧巧是顺口说的话,没想到小小年纪的她从那日之后竟真的每天守在灶火前看着两人做饭。
她还一度以为是因为方儿去上学堂了,她一个人无聊。
直到有一天,曾经那个天天围着她的小女孩干了一件大事,她才反应过来。
当然,这都是后话了,暂且不提。
吃完中午饭,林许便早早去了于大夫家。
之前每日都是在于大夫家学习两个时辰,虽然现在没人监督,可她也得坚持完成。
将昨日还未看完的书翻出来,看着一旁的笔墨纸砚,于大夫特意给她准备了两刀纸在边上,让林许自己临摹。
“好记性不如烂笔头”林许照着往日于大夫磨墨的姿势,砚台里加了一点水慢慢磨起了墨。
便开始提笔进行摹字,于大夫的字笔力遒劲,颇有风骨。
为了避免浪费,林许将纸分成四个板块,一个板块一个板块使用。
盯着于大夫的字看了半天,林许犹豫很久才落笔。
可看着自己手底下弯弯扭扭的横竖撇捺,林许叹气摇了摇头。
想当初大一参加书法社团的时候,林许的字就无数次被拉出来“鞭尸”。
每一次社团老师和社长都很用心的教她练字口诀,可当毛笔到她手里的时候,就软趴趴的。
所以她最后也觉得自己丢人,再也没去过社团。
要是早知道自己会穿越,她当时一定会坚持下去的。
“这真的不是笔的问题吗?一定是笔的毛太松软了。”林许自顾自嘀咕道。
本想练字然后将昨日看过的东西摘抄成册子,这样读书练字两不误。
可看着眼前被分成四块的纸张上歪歪扭扭的字迹,林许还是将毛笔砚台洗干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