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小顺是中途逃学的小混混,十七岁,第一次偷陶浪的时候就被当场捉住,他厚颜无耻介绍自己,叫杜小顺,小偷的小,顺手牵羊的顺;陶浪又问都偷什么,他回答说除了女人啥都偷;陶浪很喜欢这种坦诚而且不要脸的人,不要脸到连衣服都穿不起的人还偷,两人都是无家可归的流浪儿,一拍即合成为朋友。
最大的共同点就是无限向往进入纹修学堂。
杜小顺跑到近前,不断擦抹汗水,“陶浪,我今天偷了王大娘家的一对银镯子,到市集上卖了二两。”
陶浪极尽讥讽,“连王大娘都偷,你真他娘卑鄙得天花乱坠。”
杜小顺也跟随陶浪的目光看向前方的纹修学堂,一本正经道:“王大娘的儿媳和隔壁李大爷相好,李大爷给了这对银镯,我不想让王大娘沾惹那份骚气。”
陶浪听见这样正义凛然的故事,立即放弃责怪,“还有别的吗?”
杜小顺面露喜色,从怀中取出一本书递过来,“给,从郭将军家偷的。”
可能普天下只有这一对窃贼偷书,陶浪对于任何书籍都有兴趣,尤其是修行书籍,眼见杜小顺连将军府都敢偷,马上欣然。
两人的规矩很简单,偷银子必须是可偷之人,用于可用之处;但是偷书不分对象,尤其是习武之书,陶浪看得很快,一两时辰便会通读,随后多出来一道活计,那就是偷偷再给还回去,工序比偷银子难很多,所以杜小顺盗书成功,陶浪当然高兴。
每日得手后,在学堂对面的树林中汇合,然后以向往的目光观瞧一阵子学堂。
越是街头流浪,越是被人鄙夷为混混,越是被认为无药可救,越是无人敢赐给一份伙计糊口,所以修行是两人最大的梦想,因为只有更好的修为,才能在以后的道路上一帆风顺。
小偷有文化,必定很可怕;小偷有修为,那还会怕谁?
只可惜纹修书籍只有学堂内才有,由长傅们传授给弟子,以身相教,步步登升。
“两个傻逼,还在这里做梦啊?”
陶浪和杜小顺身后出现一人,身材魁梧,极胖,眯眼,目带邪色。
他叫郑三,是纹修学堂的弟子,因为家中富足,经常资助东城学堂,长傅便纵容他几分,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是真正的游手好闲无恶不作之辈。时间久了,得知陶浪两人是在渴望进入学堂,只要被他发现就是一顿奚落。
陶浪却不怕他,“没有可能吗?”
郑三咧出黄褐色而又断缺几颗的牙齿,“有,十分的有,我看你们完全可以去临漠城总堂,甚至可以做堂子。真他妈的是做梦中梦,就你俩这种垃圾,给我舔脚,我都会嫌脏。”
临漠城每年都会挑选出修子十万人,分布各个学堂。东城学堂在全城最小,每年只有两千人入学,三年一届,所以学堂内始终有六千左右人;而城内最大也是最豪华的学堂是郡隶纹修学堂,归属东元郡郡府直管。
相当于临漠城重点。
被人们称为总堂。
郡隶总堂每年招录万名学子,平均累积下来高达三万人左右,不但师资力量雄厚,而且功法场地优良,令人趋之若鹜,是全城达官贵人家子弟的聚集之地,别说这两个流浪儿,即使一般员外府第的富家少年,想要进入这个重点都是难于登天。
堂子,佼佼者的别称。
每座学堂内都会在每年选出修为最高的十名弟子,呼作堂子,作为本学堂的招牌。
进重点,当堂子,是对陶浪兄弟撕破脸皮的羞辱。
杜小顺实在听不下去,讥讽道:“我们的嘴都是舔有用的地方,绝不会舔到狗腿上面,沾一嘴脏毛太恶心。”
他骂人,可以不带脏字。
啪!
郑三抬手就是一记耳光,“你们两个小杂碎,就在这里做白日梦吧!”说罢,闪身离开,嘴上仍旧不依不饶,“鸭子想飞天,我他娘还真没见过这种贱货!”
陶浪刚要追赶,马上又退回身子,眼下照顾杜小顺比什么都重要。
惨。
惨不忍睹。
杜小顺的脸肿胀得看不见眼睛,鼻孔中鲜血直流,简直是煮熟了的熊二爷。
郑三并没有使用修为殴打,否则他的脑袋早已搬家。
杜小顺一声未吭,因为这是常有的事情,不过,不知是疼痛所致,还是确有委屈,他的眼角渗出几颗眼泪,顺便带出尚未清理完的眼屎。
陶浪怒火中伤,而且心有不忍,虽然只比杜小顺大一岁,但是比这个清秀的小偷壮实很多,所以平日里只把他当做小弟弟看待,进不去纹修学堂,又被纹修学堂的人给打了,这口气实在难以下咽。如此被人任意欺负,根本没有出路,瞪向郑三猪一样的背影,还有那座纹修学堂,不禁暗暗发誓,一定要想办法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