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为可以如约。
本以为可以西装革履,抱着一束花,走进礼堂迎娶她。
遗憾的是,那一束花,最终只能放在她的墓碑前。
虽然她死了,但六点起床已经成了林星极的习惯。
并且六点起床这个习惯已经持续了二十年。
只要不是昏迷,那么清晨六点,林星极就会准时睁开双眼,这个生物钟像刻进了DNA里。
逐渐的,这已经不是一种习惯了,而是一种态度,认真的态度。
王二苟刷完牙洗完脸,然后在小区里狂奔,开始了他的晨跑运动。
等他跑了几圈,等他大汗淋漓回来的时候,林星极已经做好了早餐。
林星极把煮好的白粥倒在碗里,分成了两份。
王二苟拿着毛巾走进来,坐在餐桌前,端起他的那份就埋头苦干。
一碗滚烫的白粥,仅几分钟,就被王二苟造得一干二净了。
这家伙像是没有烫觉,端起碗就往嘴里倒。
三两下的吃完喝完,然后一抹嘴。
王二苟拿起手机又出门了,像平常一样,去给他女神买早餐了,然后再去公司上班。
林星极坐在一旁看老杂志,并没吃早饭。
他是要等粥放凉了才吃,否则太滚烫的食物对食道不好。
等粥凉了他才能吃。
于是就在等着,看杂志消磨时间,十几分钟后桌上的粥才凉了一半。
粥现在还有点温热,既不会烫又不会凉,现在开吃是对胃最好的时机。
林星极放下手中杂志,在餐桌前坐下,拿起勺子然后开吃。
虽然粥已经不烫了,但林星极还是吃的慢条斯理,不会直接往嘴里倒,毕竟他跟王二苟这种粗人不一样。
粥半勺半勺的往嘴里送,吃的很慢,就算再有耐心的人,也都会被林星极耗的没耐心,毕竟这家伙吃东西是真墨迹。
墨迹程度就跟鸡吃米,狗舔面一样。
一碗朴素的白粥,林星极吃了整整30分钟才吃完。
吃完了才慢吞吞的拿着碗筷起身,出门到门前的那个公共水龙头洗餐具。
洗完餐具后,接着又拿着洗漱用品出去清洁面部卫生。
刷完牙,洗完脸后,林星极拿着洗漱用品回屋,看了眼墙上的挂钟,现在已经是7点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