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街口,沈妶和林莎比告别了,毕竟只是顺路一段,总有分手的路口。
林莎比家在街头北边,她家在街头南边。
对于这段路,林星极已经开始熟悉了,整个骅棋区都被他买下了,要是不熟悉路怎么行,难道每次去骅棋区,都要跟出租车师傅说去骅棋区吗。
沈妶脚步加快,想甩开林星极,在大街小巷乱窜。
这些地方是她从小长大的地方,她再熟悉不过。
这是一片旧街道,有太多小巷胡同了,外人来这里,真的很容易迷路。
上一次,林星极追沈妶出商店,不就是被她甩丢了?
不过这一次不会了,沈妶加快脚步,林星极也加快,竟保持着和她一模一样的速度。
沈妶只能拼命跑起来,走进一个个阴暗的小巷,再走出。
小巷里有很多看门狗,看到林星极沈妶两人的追逐战,就吠了起来。
这些狗,沈妶比较熟悉了,一般这些狗看到她是不会吠的,只有看到外人才会吠的,林星极就是这个外人。
林星极有点纳闷,放着好好的街道不走,她为什么要走这些阴暗潮湿的小巷呢?不怕狗?
还是说,她想甩掉他?
不会这么天真吧?
她家就在骅棋区,而整个骅棋区都是他的了,她是逃不了和尚也逃不了庙。
沈妶脚步慢了下来,满头大汗,开始喘气,脸色有点红。
白净的脸有点红。
这是累的。
终于,她停了下来,回头瞪林星极:“狗皮膏药!”
这是甩不掉的狗皮膏药吗?这都甩不开他!累死她了!
跑了那么久,林星极却不像沈妶气喘吁吁,他面色如常,心跳都没怎么起伏,像是没有经过剧烈跑步似的。
年少的他,刚进杀手组织那会,一开始训练就是地狱级训练。
每天要跑三十公里!
他是幸存下来的人,有很多人都被这不人道的训练方式给训练死了。
所以,跑步对于林星极来说已经是轻车熟路。
尽管现在的他身体素质已经下降了,但是跑上一两公里还是不带喘的。
心率都不会加快。
很淡然平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