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罗德在军队的称呼。
可惜,参加军队的贵族子弟,大多都是家族不要的废物,他们在军队里纵情享乐,国王也不会给他们任务,毕竟吃喝玩乐才几个钱,别霍霍军队就行。
罗德。史塔克,国王的二把手,贵族眼里的肉中钉子,士兵眼里的正义长官。
只是,这毕竟是贵族的世界。
……
一场背叛来的那么突然,却又没有丝毫意外。
兽人的刀很钝,砍破的伤口才更加可怕,他躺在地上,胸骨被翻了出来,不出意外,他就要死了。
上天终归是给他留了一条活路,旁边的肯特醒了,他将罗德的盔甲卸下,用盾牌当雪橇,像蛆虫一样,蠕动着将他从尸山血海拖回了营地。
在国王的帐篷里,他遇见了默文,还是黑发的默文。
两人得救了,罗德成了英雄。
那些贵族子弟,在那场背叛里几乎都死了,活下来的都成了新的领地贵族。
这是国王的清理行动,世界不需要那么多领主,聪明的、运气好的才能成为领主。
没人能上过战场后再突破神赐,这不是没有原因的。
这一战,打破了罗德的信念,打断了肯特的骑士生涯。
……
25岁,年轻的罗德在国王和北境大公的支持下,拿下了惹人眼红的拉兹兰。
同年,默文来到领地。
罗德不信任默文,但天灾法师实在难得,哪怕他不出力,只是待在领地,那也是巨大的威慑力。
城墙很快建好,现在,领地只剩一个问题——人口。
30岁那年,一位伯爵前来拜访,他想要寻求罗德的庇护,并且要把女儿嫁给你。
罗德看着婷婷玉立的少女,答应了婚礼。
但他看上的不是少女,是少女家族领地的人口。
为什么要娶她?可怜她吧。
他给北地大公写了一封信,妻子的家族很快就破灭了,领民们也被卖到红馆,妻子每天提心吊胆,一个没有家族的贵女,是没资格成为一位伯爵的妻子的。
他安慰着怀里的妻子,转身便从阴谋家成为了救世主,大手一挥,买下了那些领民,他没有抛弃妻子,反而带着她去见了她曾经的领民。
那天回到庄园,妻子的眼神告诉他,她可以为他做任何事。
后来,他将妻子的贴身侍女给了肯特,告诉肯特,巨狼会给他一辈子富贵。
妻子有了第一个孩子,罗德开心的举起他,为他起名肯尼。
第二个孩子叫达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