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在出云国乡野之中,民众一般分为三等,国人,平民农户,以及野人。
国人乃是地方上掌握一定权力与武力之辈;平民农户就是地道的农民;而野人,则是不服王化,逃到山里,不接受统治的野民,往往就是盗贼的代名词,甚至还敢狩猎武士。
‘两百亩的小地主就是地方上的有力国人……’
吴明很是有些无语:‘那按照这个标准,吴家堡两千亩,简直就是地方上的强大豪族了,若是算上坞堡,搞不好还有个小大名做做?’
这种等阶,却是令他想到了西方世界的封建骑士。
当然,一般的低级武士,行知只有几百亩,远远比不上骑士庄园,但却相当于骑士扈从。
至于中级武士,就与西方骑士差不多了。
“嗯,五郎你手艺真好!熊皮剥下给我,剩下的肉,就都交给你吧!”
当然,此时的吴明,扮演的不过一个浪人武士,吃些肉也算不得什么,虽然还是令人有些惊讶,但就在接受范围之内了。
“多谢大人!”
纵然是猎户,要想打到这样的猎物,也是极不容易的事情。
毕竟是好几百斤肉呢!不止五郎,连他父亲也是立即欣喜地道谢。
“嗯……这熊皮,我想拿去卖了,最近的城池与商业町在哪里?”
吴明随口问着。
“最近的城池啊?那就是山田家的沼田城了……五郎有时候也把猎来的毛皮,送到商人那里呢!”
这家男主人就如此说着。
从刚才的交谈当中,吴明知晓这山田家,就是统治这里的大地主了,或许也能算个地方大名?
“五郎,那按照你的看法,这熊皮价值多少呢?”
“大人,我觉得起码价值二十贯!”
这里也有铜钱,一枚乃是一文,一千文为一贯,照例等同于一两的银判。
当然,因为扶桑银少金多,因此大多数时候,还是用金判当作大额交易的货币。
“很好,我想请五郎,带我去沼田城,不知道可否?”
吴明就说着,以他天工戒当中的金银储备,原本用不着售卖毛皮。
但这同样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为了传播名声,反正这时候游荡的浪人、剑客数不胜数,不可能立即就引起注意。
‘嗯,当务之急,乃是必须给自己起个姓了……’
吴明有些郁闷地想着。
不论是失去主家的野武士,还是浪人剑客,实际上都没有关系,但不能没有自己的姓,否则就变成贱民了。
并且,还必须是本土化的名字,否则名声传播开来,就必然被敌对轮回者知晓,这可是最低级的错误!
“哎呀……这还真有些麻烦……”
既然乃是贵族,特权阶层,必然就有着家谱一类可查之物,胡编乱造,却是不行了。
吴明就有些苦恼:“难道要编成外国武士?这也有风险……或者,干脆冒充法职?在这充满妖鬼的世界,法师的地位,应该很高吧?”
心里急速转动着,当然,表面上,吴明还是沉静无比,流露出的武家风姿,令五郎暗暗羡慕,又黯然神伤。(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