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破片手榴弹,一个人扑上去都能将它的威力盖住百分之九十。更别说是在这拥挤的罐头一样的地方了。”
“法克!法克!法克!!!”
这一队雇佣兵就这么卡在岛上,不能进,不能退。绝望的仰天怒吼着。
开枪?
你开枪能杀几个?
除了浪费子弹,徒增杀孽,有什么意义嘛?
又不是前边的人在挡你。而是挡在你前边的有两百万人!
你别说步枪了。你和终结者一样提一把大菠萝都不顶事儿啊。
海水之中,瑟瑟发抖的梅威瑟等人终于有空间跑出来了。
所有人,都往东边方向的海滩涌过去了,空间彻底腾出来。此时,起源岛的东边片区以及岛中间,那叫一个拥堵。
那叫一个密不透风。
无数的踩踏事件。踩踏事件多的都已经无法统计了。
梅威瑟和康纳两人双手抱着上岸,只是看了一眼那东半岛的模样,就瑟瑟发抖了起来:
“我天哪……”
“他们都疯了。疯了,都疯了。”
“康纳,你不是要参加嘛?你去啊。”
康纳恐惧的摇摇头:“不不不,这太恐怖了。要是被挤进去,会被挤成肉饼的。到时候比赛一开始,二百万人往海里冲,后边的人再一推,你要是摔一跤,那真的死无葬身之地啊。会有几十万人从你尸体上踩过去的。”
梅威瑟也惊恐的打了个哆嗦:“走,我们去地势比较高点的地方观战吧,这……这参加不了。”
“走走走。”
两人走了没多久。
就看见远处矮山上的一颗树杈子上,一个人激动的对自己两人招手:
“康纳!康纳!偶买噶,居然碰到了,康忙,康忙!”
康纳抬眼一看,嚯,好家伙。
这一刻直径也就半米的树,树杈子上居然或蹲或站着十几个人。而其中对着自己招手的,正是UFC的宿敌——夜魔。
康纳激动的打招呼:“夜魔,好兄弟你也来了?你也来参加比赛?”
夜魔摇摇头:“不不不,我不参加了,我是来看热闹的。本来想参加的,哎……”
康纳两人走到树下,一边往树上爬一边问:“怎么了?”
夜魔叹口气:“一晚上让人抢了四次。帐篷被一个自称大不列颠贵族的人抢了,食物和淡水让一个华夏的瘸子抢了。游泳镜,泳帽,泳裤,还有救生衣,脚蹼,让一个岛国人抢了。我花重金买的一把尼泊尔军刀……又让WWE的送葬者、约翰塞纳、巴蒂斯坦三个人把我堵在那里抢了。”
康纳:“……”
梅威瑟:“……”
这比我们还惨啊。
一天时间,梅威瑟和康纳差点四五次命丧黄泉。而夜魔更惨,一天时间让人抢了四次。这不比自己两人躲避逃杀更危险?但凡他有点犹豫,人家还不直接杀人了?
夜魔叹口气:“我不敢反抗啊。人家要啥我给啥,根本不知道谁是高手谁不是高手。但是最后一次我是最气的,WWE的都是些什么玩意儿,一群演员而已,肯定打不过我的,耻辱的是,我居然被他们抢了。哎,他们三个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