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入微呢……一碗米酒就成这德行了。
担心离忧出什么状况,陆尘坐到了她的身边。
看到陆尘过来了,离忧拿着空碗在他面前晃了晃:“甜甜的,好喝,还要……”
“你要个毛……”陆尘给她倒了一杯水:“女孩子多喝热水。”
“不要。”离忧一把推开了水,脑袋摇成了拨浪鼓。
又菜又爱喝……
“没有了,只有两碗,我们一人一碗。”
“他还有!”离忧指着一旁的店主。
“但是我们没有钱给他了,我教过你的,在外面所有的东西都要用钱买,否则就是抢劫了。”
“那……”离忧又指向了陆尘喝剩下的半碗酒,把自已碗中的水泼了,交到陆尘面前。
陆尘本想说那是我喝过的,但是转念又想到,两人在山谷里的时候,也曾用同一个碗喝过鱼汤。
“先吃饭,等会儿再给你喝。”陆尘妥协了,不过是一碗浊酒罢了,按照后世酒精度数来看,不过是在十度上下。
这样的量,也不用担心离忧喝醉。
“嗯!”离忧很开心地应了一声,然后风卷残云般地扫荡着桌上的吃食。
“呸呸呸!这个好难吃!”离忧吐出了一口……花生壳……
她没见过花生。
陆尘夹起一枚,将外壳剥开,取出里面的花生仁,喂给了离忧一颗。
“这样好吃了吗?”
“好吃!”离忧点了点头,露出了幸福的笑容。
在这之前,她吃的食物,都是各种野生植物,且大多都是生吃,那味道可想而知。
如竹笋、野果、蘑菇、野菜等等,或苦或酸,但都离不开涩。之前,一碗鱼汤都让她觉得无比美味了。
“好吃,就多吃点。”陆尘坐在她身旁,将花生、毛豆去壳,放在空碗中,供离忧拿取。
“到了京城,天天带你吃好吃的。”
酒足饭饱后,二人牵着马离开了酒肆,按照店主的指引,往最近的小镇而去。
等到两人走远了,那店主一改方才的老实忠厚模样,乐呵呵地跑到厨房里,对着自已的妻子炫耀。
“婆娘你瞧瞧,这是啥?”
酒肆店主拿出一枚铜钱,正是方才陆尘交到他手上的。
“出息,一文钱有什么好得瑟的?”他妻子白了他一眼,埋头洗碗。
“你看看上面的字!”
听了这话,老板娘的火气蹭地就上来了:“好你个老王八,讽我不识字是不是?那你滚,找个知书达礼的过日子去!”
店主哪里是这个意思,也怪自已一时得意忘形了,他这婆娘是个爆碳脾性,一点就着,招惹她干啥。
“可是错怪我了!你看,这是刚才那小两口给的铜钱,上面写的是元和通宝,这可是一百多年前的钱币了。当初这钱发行的时候数量就很少,后朝廷大肆回收这钱币,重铸新钱。如今,这可是个稀罕物什了。”
“这钱现在不能用了?那你还收来做甚,你这个败家的……”
“夫人莫着急,听我说。这镇上不是有文玩店吗,专收这种稀罕物,我上次瞧见过一回了。到时候我去一趟,这一枚铜钱换个五枚十枚的也是寻常的。”
以陆尘侯爵之子的身份,哪怕仅仅是个庶出的,平时使用的钱币大多是银两,而不是铜钱,所以很难在意到这种细节。
若是陆尘知道此事,会做何联想尚未可知。但是显然,这酒肆老板闷声发财,不可能把这件事告诉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