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个字已经在我脑海之中存在了太久了。 当我最后的一个标点符号敲出来的那一瞬间,似乎是全身的力气都没有了。 那最后的一个标点,我迟迟的在那里停顿,甚至是难以敲打下去。 这本书,我写了两年,两年多了 一共写了六百八十多万字,这是我最长的一部书,其中的汗水,除了我自己,恐怕外人难以去了解。 从写到狼群的岂曰无衣,写到身上有一种颤抖的感觉,到叶梵天白发的悲伤,再次的到兄弟的那种幸运…… 一个个的角色,在脑海之中出现。 结局,这是我所能够达到的极限。 我原本的设定,就是想要这样的一个结局。 圣人不仁,以万物为趋狗。 很多的时候,我们咒骂这天,咒骂这地,感觉不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