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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看看小说网>颜氏家训朱子家训读后感400字 > 第39章 三字经8(第5页)

第39章 三字经8(第5页)

④《孝经》:“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

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子

女身体的每一根头发、每一块皮肤,都得自父母,不能毁

坏和伤害,孝就从这里做起。做官,行先王之道,扬名后

代,光宗耀祖,这是孝的最终目的。)

[原文]

亲爱我,孝何难,亲恶我,孝方贤①。

亲有过,谏使更,怡吾色,柔吾声。

谏不入,悦复谏,号泣随,挞无怨②。

[译文]

父母疼爱我,尽孝有什么困难呢?父母憎恶我,还能做

到孝,才是真孝。父母有过错,要规劝,使改正错误。规

劝时要和颜悦色,说话要柔声细气。父母不听,等父母高

兴时再规劝,要哭叫着规劝;父母生气了,抽打你一顿,

也要毫无怨言。

[注释]

①《二十四孝》记载:虞帝舜的父亲,听了舜的后娘

的坏话,要杀舜。舜力尽孝道,感动了上天,感动了父母。

尧认为舜是贤人,就把帝位传给舜。

②《礼记·内则》:“子之事亲也,三谏而不听,则号

泣而随之。”

《礼记·内则》:“父母有过,下气怡色柔声以谏。谏若

不入,起敬起孝,说(同悦)则复谏。……父母怒不说,而

挞之流血,不敢疾怒,起敬起孝。”

[原文]

亲有疾,药先尝①,昼夜侍

,不离床。

丧三年,常悲咽②,居处辨,酒肉绝。

丧尽礼,祭尽诚,事死者,如事生③。

[译文]

父母有病吃药,子女要先尝,不分白天黑夜在床前侍

候。父母死了,要守丧三年,在守丧期间应经常悲泣,夫

妇不同居,不喝酒吃肉。办丧事要竭尽礼节,祭祀要心诚。

对待死去的人如同对活着的人一样。

[注释]

①《礼记·曲礼》:“君有疾饮药,臣先尝之。亲有疾

饮药,子先尝之。医不三世,不服其药。”

②《礼记·曾子问》:“曾子问曰:‘三年之丧吊乎?’

子曰:‘三年之丧练,不群立,不旅行,君子礼以饰情。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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