④《孝经》:“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
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子
女身体的每一根头发、每一块皮肤,都得自父母,不能毁
坏和伤害,孝就从这里做起。做官,行先王之道,扬名后
代,光宗耀祖,这是孝的最终目的。)
[原文]
亲爱我,孝何难,亲恶我,孝方贤①。
亲有过,谏使更,怡吾色,柔吾声。
谏不入,悦复谏,号泣随,挞无怨②。
[译文]
父母疼爱我,尽孝有什么困难呢?父母憎恶我,还能做
到孝,才是真孝。父母有过错,要规劝,使改正错误。规
劝时要和颜悦色,说话要柔声细气。父母不听,等父母高
兴时再规劝,要哭叫着规劝;父母生气了,抽打你一顿,
也要毫无怨言。
[注释]
①《二十四孝》记载:虞帝舜的父亲,听了舜的后娘
的坏话,要杀舜。舜力尽孝道,感动了上天,感动了父母。
尧认为舜是贤人,就把帝位传给舜。
②《礼记·内则》:“子之事亲也,三谏而不听,则号
泣而随之。”
《礼记·内则》:“父母有过,下气怡色柔声以谏。谏若
不入,起敬起孝,说(同悦)则复谏。……父母怒不说,而
挞之流血,不敢疾怒,起敬起孝。”
[原文]
亲有疾,药先尝①,昼夜侍
,不离床。
丧三年,常悲咽②,居处辨,酒肉绝。
丧尽礼,祭尽诚,事死者,如事生③。
[译文]
父母有病吃药,子女要先尝,不分白天黑夜在床前侍
候。父母死了,要守丧三年,在守丧期间应经常悲泣,夫
妇不同居,不喝酒吃肉。办丧事要竭尽礼节,祭祀要心诚。
对待死去的人如同对活着的人一样。
[注释]
①《礼记·曲礼》:“君有疾饮药,臣先尝之。亲有疾
饮药,子先尝之。医不三世,不服其药。”
②《礼记·曾子问》:“曾子问曰:‘三年之丧吊乎?’
子曰:‘三年之丧练,不群立,不旅行,君子礼以饰情。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