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恢复重建对口支援方案》,决定举全国之力,建立灾后恢复重建对口支援机制,以加快地震灾区灾后恢复重建,具体由中央政府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区域发展战略,组织东部和中部地区省市以“一省帮一重灾县”原则,各省市在3年期内、以不低于1%的财力对口支援重灾县市重建工作。 山东省支援北川县,广东省支援汶川县,浙江省支援青川县,江苏省支援绵竹市,北京市支援什邡市,上海市支援都江堰市,河北省支援平武县,辽宁省支援安县,河南省支援江油市,福建省支援四彭州市,山西省支援茂县,湖南省支援理县,吉林省支援黑水县,安徽省支援松潘县,江西省支援小金县,湖北省支援汉源县,重庆市支援崇州市,黑龙江省支援剑阁县,广西支援雅安的芦山县、雨城区,海南省支援四川省宝兴县,贵州支援天全县,青海省支援名山区,云南支援荥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