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看哭出来。
节目结束后,我们趁势闭关写歌,然后发了一张新专辑。我之前说要搞摇滚,说到做到,这一张里蓝调和重金属应有尽有,甚至还写了一首节奏布鲁斯。
第一个试听的人,就是沈琅。
他听完,只问了我一个问题:「贺归雪,你穿越前为什么不一早去写歌,敲那么多年代码干什么?」
我只是笑。
我知道他在夸张,初次尝试的作品仍有种种缺陷,发出去果然褒贬不一,也只有沈琅会这样无条件地鼓励和夸奖我。
作为回报,我也给他准备了一份礼物。
专辑发完后,这一年的巡演开始了。第一场就在本市最大的体育馆,虽然只开了三面台,但还是能容纳上万人。我把头发染成粉紫色,抱着吉他在台上酣畅淋漓地唱,偶而觉得紧张的时候,对上台下沈琅灼灼注视着我的目光,忽然就冷静下来。
我必须承认,有沈琅在场的时候,我好像就拥有无限的勇气。
唱到最后,我彻底嗨了,跳下舞台,牵着他的手把他拉上舞台,把我早就在心里组织了无数次的台词说了出来,然后唱了那首专门写给他的情歌。
这首歌我写出来之后,就没有在任何人面前唱过,沈琅是第一个。
不过本来也就是写给他的。
歌唱完,我的微博也炸了,不过我没管那些,带着沈琅和乐队的人一起去吃了庆功宴,结果喝得醉醺醺的,被他抱上车,又抱回了家。
沈琅给我洗了脸刷了牙,可惜浓重的酒气还是在我身周缭绕不散。我勾着他脖子一起倒在床上,捧着他的脸细细亲吻。
沈琅的眸光渐渐变得幽深,他扯开我的手,哑着嗓子说:「雪雪,你别这样。」
我喝醉了,醉的时候我向来十分狂妄,于是直接上手扒了他的衣服,豪气冲天道:「你怎么这么娇羞啊你!算了,我来!」
当然了,第二天醒来之后,娇羞的人就变成了我自己。
我,贺归雪,语言上的巨人,行动上的矮子。
我把沈琅给睡了呜呜呜呜。
沈琅本来在厨房里做早餐,听到我在床上嘤嘤嘤,特地赶过来看了一眼,在我的目光谴责下,他诚实道:「昨晚是你先兽性大发的。」
「……」
「你把我衣服扒了,你看,扯掉的扣子还床头柜上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