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默默地翻身缩进被子里,结果被沈琅好笑地一把捞出来,亲昵地亲了亲我的鼻尖:「好了宝贝,我们都是过命的交情了,不要为这种不好意思。走吧,吃早饭。」
我想了想,觉得沈琅说的很有道理,于是麻溜地爬起来吃早饭,最主要的是他厨艺真的很好。
3
后来,我和沈琅在无人的森林湖泊边举行了婚礼。
我特别开心。
因为我知道他一定能听懂那首歌的意思,在这个世界里,除了彼此,我们再没有和哪个人这样密不可分过。
想到这里,我转身吻了吻正在低头改bug的沈琅唇角:「我走啦,经纪人在楼下等我。」
「好。」他说,「早点回来。」
沈琅有点近视,虽然度数不高,但平时还是习惯了戴眼镜。大概是做过一段时间的女明星,培养出了穿搭审美,他实在是好会一男的,眼镜是细银丝框的,头发又留得半长不短,在脑后扎成短短的一束,有些细碎的头发垂落在鬓角,看起来特别的……斯文败类。
顿了顿,沈琅抬起头看向我,似笑非笑:「大明星,擦擦你嘴角的口水。」
「好了宝贝儿,我出门赚钱养你去,在家等我。」
为了防止自己兽性大发,我终于火速出了门。
今天的演出算是一场时尚圈晚会的商演,不知道是哪个时尚圈的奇人眼光独到,居然挑中了我。车刚开到晚宴场地门口,我一眼就看到了人群中最瞩目的水璇和慕容翎,还有跟在他们身边的……刘一。
我的心情十分微妙。
从前我在这具身体里待了很久,对着镜子时,渐渐从陌生到习惯了这张脸。而如今,真正的刘一站在了我面前,扑面而来的就是陌生又熟悉的怪异感。
但我又很清晰地知道,她和我不一样,我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人。
刘一也好奇地打量着我,我不知道之前的事她到底知道多少,只能友好地微笑。
好在水璇大概也觉得这个场景有点奇怪,寒暄了两句就把刘一带走了。
我保持嗓子干净的计划终于有了效果,两首歌都发挥得异常完美。我目光扫过台下,看到坐在第一排正中间C位的那位白发女士一脸满意的样子,就知道自己大概是成功了。
果然,我刚回到座位上,就看到经纪人满面笑容地迎了上来:「归雪啊,你太棒了!你知道刚才xx的首席设计师对你赞不绝口,还打算和你进行后续合作吗?」
xx是一个鼎鼎有名的奢侈品品牌。
我眼皮一跳:「现在知道了——思思姐,有吃的吗?我一天没吃饭,快饿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