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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李承权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王鹏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劫持船只罪,判有期徒刑十二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冯兴艳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5。被告人梅林盛、崔勇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被告人项立山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7。被告人赵木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宣判后,刘贵夺、姜晓龙、黄金波、李承权提出上诉,刘成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
目前五人已经都执行死刑,而两个刑期短的已经刑满释放。
聊聊
当我说正在写这个案件时,有读者希望我能讨论下:那些人为什么这么做?
看完上面的2万字后,相信大家已经知道了来龙去脉,知道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但我们很难揪住船上任何一个人问:「你为什么这么做?」答案明摆着,却又没那么简单。
可以说,这起惨案不是一个人的意志造成的,而是环境以及集体意志共同造成的。
我再聊聊这些现象背后的东西。
与世隔绝中的LRY2682号,可以说是一个难得的道德实验样本:在缺少执法者,没有第三方道德观察,远离陆地文明的环境中,一群普通人任由恐惧和贪婪支配,会发展出什么样的结局?
在这里,社会秩序被颠覆了,「弱肉强食」不再倚仗权力、地位和财富,而是比谁更凶残。船长的职位有什么用?这时有刀的人才是首领,才能让其他人臣服。
LRY2682号也是一个黑暗的职场故事,演绎了「他人即地狱」,制造了一个敌托邦。
当然,这一切是经过层层催化后发生的。
首先,杀戮发生的环境就是该公司创造的制度。不公正便是恶。
据《Vista看天下》介绍,鱿钓船,堪称「海上黄金船」。「一艘鱿钓渔船年捕捞量可达2000吨,扣除所有成本后,年利税将超过500万元,这还是几年前的数字。」
据船长在法庭上介绍,LRY2682号作业的三个半月中,这些船员共钓鱿鱼400吨,平均每名船员钓了13吨左右。但那些每天工作18个小时的船员每个人的平均月收入只有2000多元。
如果这些船员在上船前心甘情愿接受这个劳动强度和报酬倒也罢了,关键是这些文化程度不高的民工被合同上的文字游戏欺骗了。
他们一直以为「没有鱼,也可以拿到45000」,最后却成了「没有鱼,才能拿到45000」。几乎不可能存在一条鱿鱼都没的情况,所以他们不可能拿到45000,只能按月工资加提成算。
除了船长,恐怕连其他管理层人员都被蒙在鼓里。温斗做的是技术活,他出发前告诉妻子,他一年保底工资是10万,再加上钓鱼的提成和总产量提成,一年少说也能挣15万。但根据另一份民事判决书显示,轮机长的月工资是2500元,一年底薪仅仅3万元。
(轮机长温斗的妻子图源:《眼界远洋不归路》)
钓不到鱼反而能拿到更多的钱,辛苦钓鱼反而拿更少。这个特别荒谬的制度,不是黑色幽默小说里的情节,而是船员们的残酷生活。
(从上海电视台的眼界栏目中得知,最后F水产公司赔偿每个受害人家庭40多万元,这是以丧葬费的名义,虽然没有尸体找回。)
其次,这起案件的催化剂是落实制度的人,也就是船长。我注意到合同中写了,船长的收入也是由底薪和生产提成组成。或许因此他激进地贯彻错误的制度,想要让这些船员卖命工作。
一个具有共情能力和善意的管理者,可能是制度和员工之间的缓冲带,但一个唯利是图的管理者,则起相反作用,如同一个暴君会加速王朝的覆灭。
再者,海上航行的渔船是一个特殊封闭的环境。没有执法者立刻现身,尸体可以轻易消失,惩罚遥远,法律成了「空文」,只剩下丛林法则。
如果说这时候还有人善良,那是因为道德感。道德感是什么?是长年累月全社会约定俗成的东西,往往是以社会上其他人互为参照物的。在渔船这个封闭空间里,你无法再感知社会平均道德水准,而只能以这个小空间里他人的行为为参考。所以当他们发现有些人倒戈、沾血才能活下来时,他们也会放弃过去积累的道德感,选择遵从小集体的道德标准。
最后一个因素,就是这项工作本身对人的精神的损害。大家注意到没,钓鱿是日夜颠倒的,而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