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一生。 前者是因为乍见之欢, 肉.体之愉,所以遗忘非常容易;而后者则是因为一见钟情, 便钟情一生, 所以执迷不悟, 至死都舍不得忘记。 时亦南一直以为自己大概更像前者一些,可他忘不了白一尘,所以他大概也有些像后者。 又或许他其实是那个很中间的人,既贪恋乍见之欢,肉.体之愉, 也贪恋至死不渝——不过不是他的至死不渝,而是白一尘对他的。 他们分开已经四年了。 时亦南还记得白一尘的模样,因为他有他们的合照, 可是他几乎就快要忘了白一尘的声音, 不管他怎么去记, 那个人的声音似乎只会在记忆里出现, 不是真实听见的, 就没有一点被记住的感觉。 直至他们分开的第五年伊始,时亦南收到了同学聚会的邀请。 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