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太人认为世界变化太快,没有谁知道明天怎样。一切都在变,只有现金不变。只有现金才可以保障他们的生活,才可以对付难以预料的天灾人祸。这表现在商业活动中,就是彻底的“现金主义”,即唯有现金是最实在的。
1.金钱是成功的标志
犹太人认为,金钱是比天国的精神上帝更为实在的世俗上帝。对注重现实生活的犹太人而言,对必须靠金钱生活的犹太人而言,金钱就是世俗上帝——金钱使他们的肉体得以生存,也只有在世俗上帝保证人的肉体生—存之后,他们才能膜拜精神上帝,追求高贵的精神生活。
在犹太人看来,金钱是实践人生价值的工具,是成功的标志。犹太教又是这样说的:金钱是给美好人生的祝福,是人送给上帝的礼物。
在今天,金钱已经是你成功的标志和人生价值的重要衡量标准,在某些人的眼里甚至已经成为惟一的衡量标准。
犹太人认为金钱是上帝给人美好人生的祝福,也是给上帝的礼物。犹大人对金钱的热爱不仅仅只局限于现实生存的需要,更是一种精神的寄托.也是美好人生的必需工具。在犹太人的思想观念中,由于他们所处的背景和职业地位的特殊性,因而就形成了对金钱的独到看法:“赚钱不难,用钱不易。”
不论是哪一种社会形式,金钱的社会作用是绝不可以低估的。犹太人曾这样说:“穷亲戚是远亲戚,富亲戚是近亲戚。”犹太人的发展历史就一再验证了这个事实。他们没有金钱的时候,就处于社会的底层,人们都看不起他们,说他们是“犹太穷鬼”,他们走到哪里都会受到歧视和压迫;而一旦他们有了钱,就可以和贵族平起平坐,人们也对他们钦慕和妒忌不已。因此犹太人认识到,在社会中,没有钱的人注定是可怜的人,而要想获得尊严和敬重,就必须有钱。
对于整个社会来说,金钱日益成为人们事业成功的重要标志之一,是衡量人们人生价值的重要尺度,而你所拥有的财富的多少越来越证明你对社会创造价值的多少。当今的社会,任何一个不甘于平凡的人都在努力地赚钱。尽管是自己生活的需要,但是对于富有追求的人来说,金钱更是人们社会地位的象征。
当其他民族还在憎恶金钱时,犹太人就有着“爱钱人才能成为富翁”的金钱观,这使他们赚钱时放下了思想包袱,也为他们开辟了众多的赚钱途径。为了赚钱,他们可谓千方百计,绞尽脑汁。
旧上海大名鼎鼎的犹太富商雪拉斯·阿隆·哈同,又名欧司·爱·哈同,1851年生于巴格迈,1872年只身出走香港谋生,次年来到上海。当时他22岁,年轻力壮,但除了身上穿的几乎一无所有。他立志来中国赚钱发财,但自己一无资本,二无专业知识或技术。他决心从一个立足点开始。由于他长得身体魁梧,在一家洋行找到了一份看门的工作。要叫别人是不愿干的,相貌堂堂,年轻高大;却屈于当守门雇员,而哈同却不那么想,他认为看门赚来的钱是一种报酬,没有丢脸和失身份的感觉。另外,他更有深层次的考虑,“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在这份工作上先找到一个立足支点,今后通过自己的努力奋斗,积蓄力量,最后终要找到能赚更多钱的路子。
哈同在当看门工时非常认真,忠于职守。晚间,他利用一切时间阅读各种经济和财务书籍,知识增长很快。老板觉得此人工作出色,脑子灵活,就把他调到业务部门当办事员。哈同一如既往,工作业绩不错,逐步被提升为行务员、大班等。这时,他的收入大为增加了,但胸怀壮志的他并没有因此而知足。正如曹操所说的:“人苦不知足,既得陇,复望蜀”。他认为自己创业的时机到了,1901年,他找理由离开了打工岗位,自己开始独立经营商行。
哈同自办的商行取名为“哈同洋行”,以经营洋货买卖为主。当时洋货在中国市场上的竞争者不那么多,消费者难以“货比三家”,因此,哈同的经营获得了高额的利润,几年间,他赚了许多钱。
随着资本的增多,哈同没有放缓自己的追求,开始了买卖土地和放高利贷业务。那些出卖土地的人往往急于等钱用,所以他把价钱压得很低,卖主不得不就范。接着,他将低价买人的土地租给别人造屋,到一定年限后收回,这样连房产也归他所有了。同时,他自己也投资建造楼房供出租,从中获取惊人的利润。几十年间,他从一个打工者变成了一个大富豪。
赚钱有术的犹太人数不胜数,以放债发迹的艾伦也是典型的一例。这位移居英国的犹太人从打工开始,用积蓄的一点小钱做些小生意。由于生意扩大,他需要资金周转,不得不向钱庄或银行借钱。他在自己的实践中发觉,向别人借钱的代价确实太高,往往与商业经营获得的利润相差无几。他想,自己辛辛苦苦地经营全是为银行打工,而且风险比银行还大,倒不如自己从事放债业务合算。
几年后,他开始了放债业务。他一边维持小生意经营,一边抽出部分资本贷给急需用钱的人。另外,他又从银行借来利率相对较低的钱,以较高的利率转贷给别人,从中赚取差额利润。有些等钱应急的生产者或个人宁愿以月息20%借贷。这样,等于100元放贷1年,可获得240%的回报率,这比投资做买卖更能赚钱。艾伦就是盯着这个赚钱的路子,迅速走上发迹之路的。
以上列举的两个例子说明,犹太人赚钱的方法无所谓贵贱,也无所谓方式,他们所赚的钱是你肯我愿,感觉受之无愧。这是犹太人的赚钱秘诀之一。
犹太人是一个没有被禁欲主义束缚的民族,中国厨子、美国工资、英国房子、日本妻子是他们理想生活的四大目标。
事实上,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金钱都是人生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于物质上的生存,它是必需的;对于精神上的追求,它可以成就重大的事情,是人们成功的标志,也是人们获得高质量生活的保证。难怪著名作家索尔·贝娄夸张地说:“金钱是惟一的阳光,它照到哪里,哪里就发亮。”
2.赚钱是第一重要的
经商使犹太人掌握了大量金钱,但这却又变成他们新的“罪恶之源”,成为他们受到敌视、遭受迫害的另一主因。
对于犹太人来说,未来是难以预料的,反犹迫害不知何时会发生,只有金钱可以给他们提供某种保护。
因此,犹太人和金钱就这样走进了一个“魔鬼循环”:
为了生存,为了获得金钱这一“保护神”和“护身符”,犹太人必须拼命地挣钱,尽可能多地积累财富;而他们积累财富的手段,以及他们的财富本身,却又成为招致他人嫉妒和敌视的原因,最终导致反犹运动的发生。
他们靠钱生存,也因钱而受害。但是,为了生存下去,他们还得不断地去赚钱。
在这种机制的作用下,犹太民族逐渐成了一个擅长赚钱和做生意的民族,在生财、理财和积财方面表现出了某种特殊的能力。
犹太人认为赚钱是天底下最自然不过的事,如果能赚到的钱不赚,那简直就是对钱犯了罪,要遭上帝惩罚。犹太商人赚钱强调以智取胜。犹太人认为,金钱和智慧两者中,智慧比金钱重要,因为智慧是能赚到钱的智慧,。也就是说,能赚钱方为真智慧。这样一来,金钱成了智慧的尺度,智慧只有化人金钱中,才是活的智慧;钱只有化人智慧之后,才是活的钱。活的钱和活的智慧彼此难分。
犹太人对钱的观念自有所持,特别是犹太商人,他们认为“金钱无姓氏,更无履历表”;他们不像有些国家和民族那样,把钱分为“干净的钱”或“不干净的钱”。
犹太商人罗恩斯坦是靠国籍致富的曲型商贾。
罗恩斯坦的国籍是列支敦士登,但他并非在列支敦士登土生土长,他用钱买来列支敦士登国籍。他买此国籍的目的何在呢?
处于奥地利和瑞士交界处,列支敦士登是一个极小的国家,人口19000人,面积157平方公里。这个小国与众不同,国内征收的税金特别低。这一特征对外国商人是一个巨大的诱惑,于是,引起各国商人们的青睐。为了赚钱,该国出售国籍,定价7000万元。获取该国国籍后,无论有多少收入,只要每年缴纳9万元税款即可(不分贫富)。
因而,列支敦士登国便成为世界各国有钱人向往的理想国家,他们极想购买该国的国籍,然而,原来只有19000人的小国容纳不下太多的人,所以,想买到该国国籍也并非易事。
但是,这难不倒机灵的犹太商人。罗恩斯坦就是购买到列支敦士登国籍的犹太商人之一。
他把总公司设在列支敦士登国,办公室却设在纽约。在美国赚钱,却不用交纳美国的各种名目繁杂的税款。只要一年向列支敦士登国交纳9万元就足够了。他是个合法的逃税者,减少税金,获取更大利润。
罗恩斯坦经营的是“收据公司”,靠收据的买卖可赚取10%的利润。在他的办公室里,只有他和他的女打字员两人,打字员每天的工作,是打好发给世界各地服饰用具厂商的申请书和收据。他的公司实质上是斯瓦罗斯基公司的代销公司,他本人也可以说是一个代销商。
提及斯瓦罗斯基公司,便想起罗恩斯坦致富的本钱——美国国籍,下面是罗恩斯坦的一段故事。
斯瓦罗斯基的大公司实力雄厚。达尼尔·斯瓦罗斯基家是奥国的名门,他的祖先世世代代都生产玻璃制假钻石的服饰用品。精明的罗恩斯坦最初便看准了这家公司,只是时机未到,他只好静静地耐心等候。
时机终于来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斯瓦罗斯基的公司,因为在大战期间,曾奉德国纳粹党的命令,制造军用望远镜等军需晶品,所以将被法军接收。当时是美国人的罗恩斯坦,悉知情报后,立即与达尼尔·斯瓦罗斯基家进行交涉:
“我可以和法军交涉,不接收你的公司。不过条件是,交涉成功后,请将贵公司的代销权让给我,收取卖项的10%好处,直到我死为止,阁下意思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