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理她,开门将警察迎进了屋。 婆婆这几年一直沉迷麻将,并且有大额交易,本就已经涉及赌博,属于犯法,我作为公民,既然知道了这件事,怎么可能包庇。 再说了,我可从来没有答应过她,签了借条就不会报警。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犯法之人受到法律的惩处,也是天经地义。 妈妈跟着去做了笔录,当晚就回来了。 我从妈妈口中得知,她平日里爱打麻将,只是手痒,拉着好姐妹过过手瘾,根本不打钱。 那天是婆婆意外闯入,他们正好三缺一,便招呼婆婆一起玩两把。 没想到婆婆是奔着挣钱去的,一直忽悠他们下赌注。 妈妈其实认出来了那就是婆婆,想帮我测试一下婆家人的品性,才假意答应,但已经提前报备。 加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