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场·第三幕·夜】
既然你们都知道了。
那我确实也没什么隐瞒下去的必要了。
毫无疑问,我爱伯书,我深爱着伯书。
他是我的一生,我无法割舍,无法离开。
可杀死伯书的不是任何人,是他自已……都是他自已做的孽,自食恶果罢了。
不过如果你们现在想要去抓妞妞,别费劲了……她走了,她再也不会回来了。
……
或许你们想听一个故事吗?
一个混蛋的故事。
德高望重,温文尔雅,善良,无私……你们将这个世界上最美好的所有词语形容他,让他拥有了一个无限接近于完美的形象。
你们祈祷他的赐福,每天人来人往去恳求他的洗礼,他的原谅。
可你们如果知道灌在你们头上为你们洗礼的不是圣水,而是滚烫的毒血,那该有多可笑?
我知道一切,可我别无选择。
我们那个年代的女人,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无论他是怎样的混蛋,我也只能顺从,忍气吞声,可他偏偏……
做了最无法忍受的事情。
我不会原谅他,神也不会原谅他。
因为他从未拥有信仰。
1930年。
我出生在一个战火纷飞,民不聊生,人吃人的时代。
能活下来的都是被上天庇护的幸运儿。
但就算能活下来,我们的人生也没有任何的选择,尤其是女人,更是没有选择的权利。
从小我的父母就告诉我,女人生下来就是相夫教子,管理后室的。
除了顺从,我们什么都不需要学会。
1944年。
战争久了,谁的日子都不好,家里有粮食都能叫大财主。
十四岁的我被家里人安排了婚事,对方叫杨伯书,跟我年龄相仿。
到此为止,我甚至没有见过这位杨伯书。
说直白些,我是被卖给了他。
售价是一筐鸡蛋。
是那个年代里最昂贵的彩礼,所有人都羡慕我。
同年六月,村里人按着我的脑袋跟他拜了天地,我们成了夫妻。
那年他15,我14,他们管这叫金童玉女。
杨伯书对我很好。
我也算是幸福。
同年同月,我怀孕了。
次年三月,我生产了。